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参加“贝宁(西非)中国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和贝宁以及整个西非国家经贸关系,帮助中国企业开拓该地区国家市场,借贝宁中国经济贸易发展中心建成之际,中国商务部与贝宁工贸部于2008年12月16--19日在贝宁中国经济贸易发展中心共同主办“贝宁(西非)中国商品展览会”。展览面积2500平方米,共设展位70-90个。 此次展览会旨在以贝宁为依托,促进中国与西非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往来,提高中国名优企业和品牌产品在西非地区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我国与西非地区的贸易规模和水平。对此,商务部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了出口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建议清单。 出口商品:家用电器、电子及数码产品、灯具灯饰、机械及设备、电工电器、建筑装饰五金、建筑材料及卫浴设备、办公文具、钟表类等。 进口商品:农产品有可可、咖啡、橡胶、花生及花生油、棕榈油、棉花;矿产品有氧化铝、铝矾土、铁矿石、锰矿石、磷酸盐、石油、木材、金刚石、铀矿、铜矿、黄金。 请相关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积极参加。有关详情,可登陆商务部外贸发展局为展会设立的专门网站:www.chinaexpo-be.com.,或垂询: 一、商务部西亚非洲司 联系人:张胜斌、贺松 电 话:010-65197752、7529 传 真:010-65197908 二、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联系人:宋丽荣、段鑫佳 电 话:010-85226417、6423 传 真:010-65135940 三、 中咨展览中心 联系人:唐晓明、孔鹏、吴青、武丽佳 电话:010-87758341、8249、8500 传真:010-87758549 报名企业请直接与我委贸发处联系。 联系人:梁国超 电 话:23036750 传 真:23036913 特此通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