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人民医院有关专家特需专家门诊收费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8〕58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人民医院栗力主任按特需专家门诊收取挂号费的函》(津卫财函[2008]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市人民医院栗力主任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按每人次50元收取。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