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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确认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度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发文字号】 穗外经贸加函[2008]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花都区外经贸局: 你局《关于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2006年广州市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的请示》(花外经贸加发〔2008〕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商务部《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2006年度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符合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确认条件。 二、鉴于该企业是你区重点扶持企业,同时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意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补办2006年度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请你局通知企业到我局(加工贸易处)领取产品出口企业确认证书。 此复。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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