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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后,为帮助死难者家属、学生、伤残人员、救援人员摆脱心中的恐慌;预防控制和减缓灾难造成的心理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众心理健康,科学、规范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省卫生厅、省心理卫生协会决定举办“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以组建我省灾后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请各市州卫生局积极组织所辖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23日报到,24-25日全天培训。 二、地点:兰州市西北宾馆。 三、培训人员:省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人员;取得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及心理治疗师资格的人员;省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培训班的师资人员;符合条件的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志愿者。 四、学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张亚平 0931-4818129 唐永姣 0931-4818533 电子信箱:yongzai88@126.com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回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注:请务于5月22日18∶00时前将培训人员名单上报,此回执不够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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