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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监察局、唐山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的通知


【颁发部门】 唐山市监察局、唐山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唐监发[200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以下简称《流程图》)、《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已经2009年3月19日市政府十三届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发〔2009〕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唐政办〔2009〕28号)和《关于公布保留的3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唐政办〔2009〕29号)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流程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对本地、本部门现行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审查,凡与《流程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要求不相符的,要抓紧进行调整、修订,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努力建设廉洁高效机关。 三、要按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职责,严格履行服务、监督职责,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此通知。 附:1、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略) 2、《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说明; 3、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 4、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唐山市监察局 唐山市建设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2: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说明
本流程示意图,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发〔2009〕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唐政办〔2009〕28号)和《关于公布保留的3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唐政办〔2009〕29号)文件,以《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为纲,结合我市实际,在综合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绘制。流程始于供地前置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一、供地前置环节 供地前置环节,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政府部门应该做好的准备工作、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3个环节。 土地招拍挂之前政府部门应该做好的准备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规划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土地招拍挂的刚性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期间,政府清欠部门要核实开发企业资信度,出具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证明),出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发改部门完成普通商品住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二、审批过程及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批和办理总用时15天,启用审批专用章9枚。 (一)规划许可阶段。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个审批环节,审批和办理时间7天,启用审批专用章4枚。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节,规划部门完成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和办理时间1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环节,规划部门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审批和办理时间1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环节,建设部门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审批和办理时间3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规划部门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和办理时间2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本阶段所涉及开发企业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图设计、委托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属于企业依法自主实施的行为事项,不纳入审批和办理流程。 (二)施工许可阶段。分为城市排水许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3个审批环节;招标文件、招投标书面报告及招标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2个备案环节。审批和办理时间3天,启用审批专用章3枚。 城市排水许可环节,城管部门完成城市排水许可审批,出具《排水许可证》。审批和办理时间1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环节,城管部门完成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审批和办理时间1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环节,建设部门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和办理时间2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招标文件、招投标书面报告及招标合同备案环节,由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部门完成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书面报告和招标合同备案,即时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环节,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完成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出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备案通知书》,即时办理。 本阶段所涉及到的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由开发企业在建设部门依法监督下组织实施,不纳入审批和办理流程。 (四)竣工验收阶段。分为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2个审批环节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2个备案环节。审批和办理时间5天,启用审批专用章2枚。 商品房预售许可环节,由房管部门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和办理时间2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环节,由建设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竣工联合验收,出具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审批和办理时间3天,启用审批专用章1枚。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环节,由房管部门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即时办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由建设部门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出具《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即时办理。 本阶段所涉及到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纳入审批和办理流程。 三、创新审批工作机制 (一)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制。整个审批阶段的审批和办理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受理处全程代办。 (二)政府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监察制。项目审批各环节实施的政务信息,全程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察部门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全程监察。 (三)建立一站式集中收费制。在全面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类收费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主体,由多环节收缴改为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审批、房屋产权登记三个环节集中收缴,并在流程图中予以明确。 四、图例标注 (一)行政审批、 备案和办理事项,以方框标注(主要事项以立体方框标注);椭圆标注的事项,为开发企业及相关中介依实施的行为事项;虚线方框标注的内容,为各阶段集中缴费节点。 (二)【 】表示时限要求。其中:行政审批时限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间,不包括依法需要公告、公示、听证、专家评审的时间;备案类事项均为即时办理。 附3: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发〔2009〕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唐政办〔2009〕28号)和《关于公布保留的3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唐政办〔2009〕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三条 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召集部门,具体组织和协调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各部门不再单独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第四条 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单位提交经审图机构审查后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各专业管线施工图); (二)具有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第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联合审查会议,并通过互联网和传真下发联合审查会议通知。 第六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并组织规划、环保、城管、绿化、消防、人防、节能、地震、气象、水务、文物、教育、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参加会议,成立联合审查委员会。应该参加的单位缺席视为默认通过。 第七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书面申请后,及时将联合审查工程的名称以及联合审查的时间、地点通知各相关部门;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合审查会议,由开发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介绍施工图设计、审查情况,联合审查的各部门代表对审查项目及审查内容进行询问、讨论和审查,并按各自职能对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联合审查: 1、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影响情况审查; 2、城管部门负责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用水设施的审查; 3、水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水土保持方案(省下放到设区市)等情况的审查; 4、人防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防空地下室建设等情况审查(省下放到设区市); 5、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查; 6、地震部门负责抗震安全设防要求审查; 7、教育部门负责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内容审查; 8、园林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查,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查,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审查,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查; 9、规划部门负责对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各种市政管线进行审查。 10、文物部门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省下放到设区市); 11、建筑节能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墙改与建筑节能审查; 12、消防部门负责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 13、安全局负责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省下放到设区市,为保留特殊审批事项)。 14、市政各专业公司负责对各专业管线进行审查。 (三)对审查通过的项目,联合审查各部门签署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对没有通过审查的项目,联合审查各部门提出原因、修改意见和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迟于次日11时前报送,超时视为同意),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一次性书面告知开发建设单位。 第八条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会议通知》、《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的格式由唐山市建设局制定(附后)。 第九条 建设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提出的修改意见,要认真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重新报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会议通知 ______: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发[2009]10号)文件规定,定于年 月 日 时在  召开 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会。请按时派主管此项工作的同志参加,如缺席会议,将视为默认通过。 唐山市建设局 __年__月__日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 编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层数 审查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审核;(2)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备案;(4)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5)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8)抗震安全设防要求审核;(9)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审查;(10)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11)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核准、审批;(12)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13)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14)临时建设规划许可;(1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16)墙改与建筑节能审批;(17)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用水设施的批准;(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9)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20)入河排污口审批  单  位 会议职务 审查意见 签 字 备 注 建设局 主任委员  城乡规划局 委员   城管局 委员  园林局 委员  地震局 委员  气象局 委员  人防办 委员  水务局 委员  安全局 委员  消防支队 委员  教育局 委员  节能办 委员  文化局 委员  市自来水公司 委员 排水公司 委员  热力公司 委员  燃气公司 委员  唐山供电公司 委员  通讯公司 委员  有限电视网络公司 委员  注:审查意见栏只填同意或不同意:备注栏由主任委员填是否缺席 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城乡规划局一份,建设局一份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层数  审查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审2)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备案;(4)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5)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8)抗震安全设防要求审核;(9)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审查;(10)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11)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核准、审批;(12)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13)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14)临时建设规划许可;(1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16)墙改与建筑节能审批;(17)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用水设施的批准;(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9)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20)入河排污口审批  单  位 会议职务 审查意见 签 字 备 注 建设局 主任委员  城乡规划局 委员  城管局 委员  园林局 委员  地震局 委员  气象局 委员  人防办 委员  水务局 委员  安全局   消防支队 委员   教育局 委员 节能办 委员  文化局 委员  市自来水公司 委员  排水公司 委员  热力公司 委员  燃气公司 委员  唐山供电公司 委员 通讯公司 委员  有限电视网络公司 委员  注:审查意见栏只填同意或不同意:备注栏由主任委员填是否缺席 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城乡规划局一份,建设局一份 审查意见: 经联合审查,该项目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 年  月  日 附4: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发〔2009〕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唐政办〔2009〕28号)和《关于公布保留的3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唐政办〔2009〕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三条 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竣工联合验收的召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房地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全部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分别提出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变更,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施工(安装)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六)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要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七)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八)建设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九)具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安装)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五条 在申请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单位等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书面申请。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书面申请后,及时将验收工程的名称以及验收的时间安排和地点通知各相关部门; (二)参加验收的政府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按各自职能开展验收的各项工作,包括查阅资料、检查现场等;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召集参加验收的各部门召开联合验收会议,征求部门意见,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验收结论,各部门签署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第七条 应参加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部门,缺席视为默认通过。 第八条 对各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落实情况和结果书面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重大隐患,在整改完成后,要经相关部门验收认可,并有书面认可材料。 第九条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参加人员签字表》的格式由唐山市建设局制定(附后)。 第十条 建设单位将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并经相关责任部门验收认可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提交工程备案部门,进入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需要向竣工联合验收组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单位编写的包括消防、人防、节能和电梯等专项施工内容在内的工程整体施工及竣工验收情况报告; (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二条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附属工程项目,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由建设单位做出相应承诺后,可先进行竣工联合验收。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唐山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组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勘察单位  层数 设计单位  工程规模 施工图审查机构 开工日期 监理单位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验收的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 验收结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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