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石景山区金顶路西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北掉头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0年第7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保证石景山区金顶路西口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9月28日起,石景山区金顶路西口每天7时至19时,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北方向掉头。 特此通告。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