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8年劳动工资及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交劳[2008]7号)
厅属各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厅劳动工资及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和谐交通建设、发展现代交通业和提高交通“三个服务”水平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不断提高交通劳动工资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安排部署劳动工资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深刻认识劳动工资和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工资和安全生产工作,把推动交通事业和谐发展作为衡量劳动工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准绳,始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紧扣交通发展的脉搏,服从服务于交通建设的大局,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促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上来, 积极研究和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对策和措施,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在交通系统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的环境和氛围,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着力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劳动工资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各单位劳资人员要适应新的政策背景,适应新的利益结构调整,结合交通系统各项改革工作实际,自觉深入基层,广泛调查研究,虚心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交通改革中有关劳动工资、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厅劳动工资政策,真诚为职工群众服务。
二、服务交通建设、改革和发展,加强劳动工资管理
(三)做好交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劳动工资工作。在省厅完善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深化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和继续推进国有交通企业改革的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厅制定的劳动工资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厅属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加强对厅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管,坚持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制度,企业的工资分配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报省厅备案制度,做到维护交通发展大局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两个维护的统一,保证交通职工队伍的稳定。年内,省厅将对厅系统各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制度、聘用制人员工资制度等三种工资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资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不断规范厅属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一是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在交通系统顺利实施,依法规范本单位劳动用工制度。二是各单位要在劳动合同管理现状摸底检查和清理的基础上,尽快修改和纠正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企事业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工资分配、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三是省厅将对厅属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依法用工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实施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五)加强工资审批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要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工资发放、工资基金管理、规范人员增减等工资审批程序。要加强企事业单位人员动态管理,根据省厅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安排年度用人计划。对2007年厅属单位职工子女中的退役士兵进行摸底,按政策完成2008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结合公路养护单位人员需求计划,积极做好2008年高职毕业生接收分配工作。今年,各单位要重视对工人档案的管理工作,要依照国家对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标准,集中时间对工人档案进行整理,健全和完善工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六)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创新交通管理和服务方式的要求,加强劳资干部自身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好劳动工资政策答疑、劳资纠纷调解、职工上访接待、劳动工资法规政策信息发布、劳资干部业务培训等基础性的工作,提高劳动工资工作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水平。
三、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七)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真正带着感情来抓安全,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明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形势,伏下身子,静下心来,靠前管理,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要认真履行落实好行业监管职责。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