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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李金、佘友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同意:

李金同志任省委巡视第四组副组长;

免去佘友文同志的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湖南省委
200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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