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赣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字[2008]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8]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特色型、效益型、生态型、创新型工业园区,促进我市工业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 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詹延遵市政府副市长
曹爱群市政府市长助理
成 员:黄 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青生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刘桂生市外侨办主任
胡勇明市统计局局长
王 兵市口岸办主任
宋伟峰赣州海关关长
郑礼顺市发改委副主任
曾德钰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芝云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龙彪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执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江 冰市商务局副局长
邹志华市招商局副局长
黄锋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世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光金市出入境检疫局副局长
涂光江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黄晓东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 强市地税局副局长
肖泽和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赖永萍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曾省晖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邱 峰江西省银监局赣州分局副局长
袁志刚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市分行副行长
王五月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市分行副行长
付亮平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副行长
张 俭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肖泽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各地、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