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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布鲁氏菌病预防控制示范基地研究项目领导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08]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布鲁氏菌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在我国曾得到控制。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布病疫情又重新回升。从2004年开始,我市的布病疫情持续上升,在部分县(区)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对患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而且严重影响了农牧业的发展。鉴于以上原因,为探索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布病防治策略和综合防治措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择疫情较重的内蒙锡林郭勒盟、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和山西省大同市建立布病预防控制示范基地。为配合省及国家项目单位做好示范基地的各项工作,决定成立大同市布鲁氏菌病预防控制示范基地研究项目领导组。现将领导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孙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韩翠梅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王海英 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兴仁 市农业局副局长 郭福月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雁山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永忠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郝跃进 大同报社副总编 吕志刚 大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齐守钧 大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室主任:郭曼卿 成 员:吴文华、白建军、张宏飚、李振宇 各部门职责: 一、领导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布病防治工作。特别要对示范基地研究项目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掌握项目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展情况,并要不定期深入示范基地督促指导工作,并为本次布病项目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 2、卫生部门要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示范基地研究项目工作,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合作。通过基线调查,掌握本地区布病发病等基本情况和流行因素,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人员培训、疫情监测、疫区处理、病人治疗与管理等相关布病防控工作,制定本地区的布病干预措施,并对措施效果进行评价,总结出适合本地地区的布病防治综合措施。 3、农业部门要抓好畜间的布病防控工作,加大动物疫源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牲畜检疫、免疫和病畜扑杀等相关传染源控制策略。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人间布病的防控工作,并为本次示范项目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4、工商部门要抓好牲畜的流通与交易及畜产品的检疫工作,避免病畜以及病畜产品的流入与流出。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布病防治知识。新闻媒体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大众传媒工作,提高人民大众对布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二、项目执行办公室职责 1、负责项目各项工作的协调与日常管理,组织落实具体项目活动,按要求做好项目经费的管理与项目进程的记录与上报。 2、按项目要求收集、上报、管理有关信息资料,及时向省和国家项目单位报告相关数据和信息。 3、定期对本示范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并负责安排国家和省级项目管理人员和专家的各种现场监督指导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县级的项目工作,并按要求合理支付项目所需经费。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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