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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黑卫财便函[2008]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行署卫生局,有关县(区)卫生局: 按国家规定,自1993年开始,每隔5年搞一次全国性卫生服务调查。过去的15年,我省在各级卫生部门的努力下,已圆满地完成了前三次调查任务。今年是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执行年,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要求,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为保证我省卫生服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以及调查数据的质量,省卫生厅将举办两期全省卫生服务调查工作培训班,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会议内容 (一)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具体要求; (二)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家庭询问调查表讲解; (三)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医疗机构调查表讲解; (四)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医务人员调查表讲解; (五)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处方调查表讲解。 二、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一)第一期: 报到时间:2008年5月26日 培训时间:2008年5月27日 参加人员: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大兴安岭行署卫生局主管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人1名;所选乡镇、街道主管县(区)卫生局服务调查工作负责人1名;所选乡镇、街道调查指导员1名、调查员2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应是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卫生机构的卫生人员,调查员建议男性和女性各1人),具体抽样名单见附件。 (二)第二期 报到时间:2008年5月29日 培训时间:2008年5月30日 参加人员: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七台河市、伊春市、绥化市、黑河市卫生局主管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人1名;所选乡镇、街道主管县卫生局卫生服务调查工作负责人1人;所选街道、乡镇调查指导员1名、调查员2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应是街道或社区卫生机构的卫生人员,调查员建议男性和女性各1人),具体抽样县区名单见附件。 会议地点:省卫生厅交流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乘车路线:哈站乘2路、103路公交车,到民航路车站下车,至赣水路即是)。 三、会议经费:会议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是我国政府掌握城乡居民健康,卫生服务及其影响因素的重要手段和主要信息来源,对认识医疗卫生服务的行业特点,了解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需求变化的规律,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调查是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为推进城镇和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合理制定卫生发展政策提供依据,并为今后改革政策的实施提供基础信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部的文件精神和省卫生厅的具体要求,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宣传和实施,扎扎实实地做好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各市(行署)、县(区)卫生局要将各市地及所属县卫生服务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5月26日前统一上报省卫生信息统计中心。 (三)增强责任心,保证调查数据质量。为保证调查顺利开展和调查质量,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明确调查的职责和具体分工,对调查的每一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将质控措施贯穿于调查的全过程,要重点抓好现场调查阶段的质量控制。加强对调查数据质量的复查、督导工作,各市(行署)、县(区)卫生局,要对所辖区域内调查表的内容进行复查考核,并组织专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调查数据准确、真实、可靠。省卫生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市(行署)、县(区)开展调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上报调查数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调查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安排调查时间,以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行署)卫生局,要将所属各县(区)调查表按要求收集、复查、整理,确认无误后,于2008年7月20日前统一上报省卫生信息统计中心。 国家样本县(区)抽样点(宝清县、富裕县、绥化北林区),已参加了国家的统一培训,要按照国家卫生部有关规定要求,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并将调查表复核后,于2008年7月20日前统一上报省卫生信息统计中心。 请各市、行署卫生局,接到通知后,请将所辖县、区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汇总后,务必于2008年5月23日前报省卫生信息统计中心。 联系电话:0451-85971180 传真:0451-85971180 电子邮箱:hpp@hljwst.gov.cn 联系人:韩萍萍 附件:1、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所选30个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名单。 2、参加会议人员回执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所选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名单
乡镇: 哈尔滨市: 巴彦县德祥乡兴胜村、聚贤村 双城市农丰镇双利村、永久村 双城市金城乡金城村、治河村 道里区新农镇团结村、新江村 道外区松浦镇红星村、新华村 延寿县中和镇中和村、先锋村 齐齐哈尔市: 富裕县二道湾镇力合村、联福村 拜泉县建国乡新福村、大兴村 拜泉县永勤乡永勤村、荣胜村 泰来县平洋镇双山村、东胜村 讷河市团结乡凤鸣村、天津村 牡丹江市: 宁安市江南乡江南村、勇进村 海林市新安镇再兴村、东和村 佳木斯市: 富锦市大榆树乡富珍村、安山村 桦川县苏家店镇集贤村、桦树川村 鸡西市: 密山市连珠山镇新忠村、东方红村 虎林市忠诚乡和平村、忠信村 鹤岗市: 萝北县肇兴镇裕丰村、东兴村 双鸭山市: 集贤县太平镇太辉村、太洪村 大庆市: 林甸县宏伟乡吉祥村、治安村 肇源县义顺乡长胜村、东发村 七台河市: 勃利县长兴乡马鞍村、柳毛河村 伊春市: 嘉荫县红光乡东升村、新桥村 绥化市: 安达市安达镇光明村、新青村 海伦市乐业乡庆华村、长山村 海伦市共合镇共合村、丰厚村 肇东市向阳乡向阳村、中新村 明水县树人乡城南村、双山村 黑河市: 嫩江县长福乡新发村、爱国村 五大连池市双泉乡东兴村、龙头村 街道: 哈尔滨市: 平房区保国街道办事处前进里社区、东升社区居委会 平房区联盟街道办事处治国社区、育才社区居委会 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红旗新区社区、龙坤花园社区居委会 香坊区(原动力区)哈平路街道办事处哈安社区、文体社区居委会 道外区(原太平区)水泥路街道办事处天鹅社区居委会 齐齐哈尔市: 建华区东五街道办事处福通、胜利居委会 铁锋区曙光街道办事处人民一、鹤乡一居委会 碾子山区跃进街道办事处第十、第十二居委会 牡丹江市: 爱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军民、兴平居委会 佳木斯市: 东风区造纸街道办事处第十二、第二十二居委会 鸡西市: 梨树区街里街道办事处双合、河南居委会 城子河区正阳街道办事处新兴一、新东居委会 鹤岗市: 兴山区沟南街道办事处第一、第二居委会 向阳区胜利街道办事处第三十二、第三十五居委会 双鸭山市: 宝山区七星街道办事处第十五社区、第二十三社区居委会 大庆市: 萨尔图区火炬街道办事处慧园社区、萨北社区居委会 红岗区杏南街道办事处天星社区、怡园社区居委会 七台河市: 茄子河区向阳街道办事处第七、第二十一居委会 伊春市: 翠峦区冲锋街道办事处保林社区居委会 汤旺河区二清河街道办事处二清河居委会 汤旺河区泉石街道办事处泉石居委会 红星区红星街道办事处前进、林建居委会 红星区库斯特街道办事处库斯特居委会 南岔区南岔所街道办事处南岔所居委会 南岔区岩石街道办事处岩石居委会 美溪区松岭街道办事处松岭居委会 乌马河区乌马河街道办事处团结、友谊居委会 友好区中心街道办事处中心、兴安居委会 绥化市: 北林区大有办事处卫东管理区第四、第十一居委会 大兴安岭地区: 加格达奇区曙光街道办事处第十三、第二十三居委会 附件2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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