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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向地震灾区进行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黑水协函字[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会员单位: 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级地震,它不仅给灾区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震撼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灵。灾难无情人有情。为表达我们的一片爱心,省建设厅党组于近日向全省建设、开发和行业协会发出号召,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向地震灾区进行捐赠活动。我省供水协会坚决响应厅党组号召,积极踊跃参加这一活动,并同时对所属供水企业会员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省地级城市的供水企业,每个单位捐赠不低于2000元; 二、县(市)供水企业,每个单位捐赠不低于500元; 三、捐赠款务于5月21日前汇至黑龙江省供水协会 帐 号:1231170274628206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银龙支行(131)道里 汇款后请将汇款收据传至省供水协会。 传 真:0451-84686274联系电话:0451-84686269 联系人:鞠昂 栾玲 四、对上述捐赠款省供水协会将逐一登记,并在全省建设行业通报。将捐献名录上报国家建设部及省委、省政府。省供水协会还将在黑龙江建设网公示各单位捐赠情况。 以上捐款省供水协会将于5月22日下午15:00时前送到省建设厅赴四川地震灾区慰问团。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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