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省卫生厅抗震救灾紧急方案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灾区重症伤员转诊工作,经研究,现将灾区重症伤员转诊工作明确如下: 一、各市州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灾区伤员救治,认真组织做好因灾重症伤员的转诊工作。 二、因灾受伤的重症伤员需转诊到非灾区医院要由转诊医院报省卫生厅医政处,由省卫生厅医政处协调组织转诊。 三、因灾受伤的重症伤员在灾区内医院之间转诊由当地卫生局自行组织。 四、灾区医院向非灾区医院转诊患者统计实行日报制,由灾区市州卫生局每日15:00前统计汇总,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联系人:高翔 陈瑛 联系电话:0931-4818170 13893488916 13993171068 e-mail:gaoxiang@gsws.gov.cn 附件:灾区医院向非灾区医院转诊患者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
灾区医院向非灾区医院转诊患者统计表
市(州)卫生局(盖章) 填表人: 电话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时
| 医院 | 患 者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主要诊断 | 当前病情 | 转诊医院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