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郴州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颁发部门】 郴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郴政办函[2008]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市 长 戴道晋 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主管环保工作。 常务副市长 毕 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机构编制、人事、监察、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审计、统计、军事、信息化、民族宗教、应急管理、保密、档案、老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行政学院,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统计局、调查队、农业开发办、信息化办、民族宗教局、新闻办、监察局、人事局、编办、老龄委等单位。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驻郴军事机构。 副市长 陈社招 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国土、公安、消防、司法、法制、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房产局、国家安全局、信访局、法制办、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等单位。 联系市妇联。 市政府巡视员 易佩康 协助分管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地方志、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建设开发、上市公司管理等工作;受市长委托完成重要专项任务。 分管市政府经研室、地志办、政务中心,郴州经济开发区。 副市长 王贤国 协助分管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人口计生委、知识产权局、广电局(广电中心)、体育局等单位。 联系湘南学院,市科协、红十字会、社科联、文联。 副市长 陈海平 协助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城市社区、粮食、供销、气象、烟草、乡镇企业、建整扶贫、地方电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办、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供销社、气象局、烟草专卖局、烟草办、农机局、畜牧水产局、乡镇企业局、农科所、扶贫办、农经局、农产品加工示范园等单位。 联系市残联。 副市长 首建中 协助分管工业、交通、安全生产、国资、国有企业改革、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无线电管理、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国资委、经委、交通局、公路局、煤炭局、安监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郴州监察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盐务管理局、郴州电业局、邮政局、广铁长沙办事处驻郴特派员室、各通信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单位。 联系市总工会、工商联。 副市长 李 庭 协助分管旅游、商务、招商引资、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海关、商检、口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商务局、招商合作局、台办、海关驻郴办事处、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 联系团市委、民主党派、侨联、贸促会。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党组成员 吴章钧 兼任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委书记,负责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党组成员 许立程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环保、矿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安监局、环保局、煤炭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郴州监察分局。 市委助理巡视员、市政府党组成员 江元保 协助分管重点工程工作;受市长委托,协助工业、交通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重点办。 市政府副巡视员 陈 敏 协助分管人民防空、移民、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人防办、移民局。 市政府助理巡视员 许永善 协助分管金融、保险、证券、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工作;受市长委托,协助财税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工商局、物价局、金融证券办、各金融保险机构。 市政府副巡视员 雷纯勇 协助分管行政监察、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兼任市监察局局长。 市长助理 王晓鸣 兼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负责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协助分管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处工作。 分管各驻外联络(办事)处。 秘书长 袁佳游 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监察、审计、督查、法制、人事、机构编制、信访、经济环境和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处工作。 协助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行政学院和驻郴军事机构。 市政府党组成员 李查荣 担任市国资委主任;协助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兼任市国有企业改革办主任。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