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赤水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8)2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赤水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辛维光 (副省长)
成 员:吴 跃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康民 (省环保局局长)
刘远坤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建琨 (省经贸委副主任)
王先耕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震海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王秉清 (省建设厅副厅长)
涂 集 (省水利厅副厅长)
熊文中 (省农业厅副厅长)
徐来富 (省林业厅副厅长)
肖荣军 (省乡企局副局长)
胡世延 (省煤管局总工程师)
曾永涛 (遵义市副市长)
许 庆 (毕节地区副专员)
杨 英 (仁怀市副市长)
陈广臣 (毕节市副市长)
高明华 (金沙县副县长)
陈仕才 (大方县副县长)
谭绍利(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李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科、部)负责同志担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