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8]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8〕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工程,在新疆境内途经博州等8个地州市,已于2008年2月15日全面开工建设。为加强对西气东输二线博州段工程建设工作的协调服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99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州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向毅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狄永江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郝青杰自治州经贸委主任

周会民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梁新建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浏寿娃自治州环保局局长

奥努力特 自治州赛里木管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库热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

帕提汗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李文华自治州山区林管站站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阿不德哈得尔 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文戈博乐市党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玉明精河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聂 壮温泉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 健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副主任

博州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郝青杰兼任,副主任由州经贸委副主任叶尔肯、州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李其正担任。

博州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职责:按照西气东输二线新疆段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西气东输二线博州段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和通报博州段工程进展情况;负责州内使用天然气的研究、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