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入政府组成部门的批复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8]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入政府组成部门的批复的通知
(黔府办发 〔2008〕 2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入政府组成部门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7〕131号)转发你们。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同时挂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结合省政府组成部门的实际情况,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在省政府组成部门中的排序列省审计厅之后。
附件: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入政府组成部门的批复(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