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金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30号)
福建金安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经营地址申请材料以及南平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南平市八一路363号政协大厦一层”。
请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67a10006)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小兰;联系电话:0591-878220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