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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发部门】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铜署发[2008]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铜署发〔2008〕17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2007年,全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应保尽保工作目标,为稳定全区的生猪生产,调动农民饲养能繁母猪的积极性,保护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区生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行署决定对2007年度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成绩突出的思南县人民政府等14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一等奖
思南县人民政府,松桃自治县人民政府,奖金各15000元。

二、二等奖
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市人民政府,德江县人民政府,奖金各12000元。

三、三等奖
石阡县人民政府,江口县人民政府,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玉屏自治县人民政府,万山特区人民政府,奖金各10000元。

四、地直先进单位
地区行署办,地区财政局,地区畜牧兽医局,人保财险铜仁分公司,奖金各8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障全区生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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