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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长安监发[20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安监发[2008]1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长沙市2008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执政理念总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局,有序实施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均衡发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各分项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工矿商贸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5%;全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执法查处率100%,三大高危行业隐患整改率100%。
重点工作: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2008年全市安监系统要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有序落实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逐项逐条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措施,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要求、时间和责任,并突出重点,推动规划项目的整体实施。加快《长沙市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的立法调研和起草,进一步修订完善《长沙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法制环境。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同级政府发布;完成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演练的执法检查。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年内完成市、县二级安监业务网络和门户网站建设,逐级建立健全涵盖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状况的监管数据库,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管软件系统,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安监业务软件应用开发工作。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安监部门要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理清监管工作思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监管的职责;要调整和改进执法监管工作的重点、方法和手段,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部位)的监管与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全面掌握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全面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等方面的作用。要切实加强对安监站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委托执法,提高基层监管的综合效力。市安监局将着力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调度和重点监管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各区县(市)局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安监部门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机制、监管执法计划和实施情况报备机制、监管执法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监管工作协调调度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联系安监工作制度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三、规范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工作,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并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六项制度、主办安监员责任制度和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并实施执法计划与执法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备案制度、主办安监员绩效评价与激励制度、监管执法管理台账上报备案制度、事故查处和问责落实情况上报备案制度;要全面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软件”,积极推进安监执法过程的计算机管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要综合运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机制,抓住许可证核发的工作契机开展监管工作,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建档、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相关工作与许可证核发工作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率。要加强对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管,完善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事故查处工作的监管,全面落实事故调查和处理落实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全面规范事故调查组组建、取证与原因分析、调查报告、政府批复、责任查处、结案归档、结果公示和上报备案等各环节的行政行为,切实提高事故查处工作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不断改善地区安全状况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完善本地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程及责任机制,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台账管理,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及现阶段重点,分别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工作的始终,依法排查事故隐患,依法监督事故隐患整改到位,依法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作为安监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积极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有关派出机构全面开展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建立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求地区安全生产基础状况和形势得到明显改善。要特别注重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确保特护期的安全稳定。

五、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各级安监部门要紧扣“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认真开展第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的有效途径和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和安全事故图片展等警示教育活动和“留守儿童给外出务工父母写慰问信”、“送安全知识到现场、送安全科技进企业、送安全文化到社区”等活动。要积极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大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监管,积极探索高危行业法定持证上岗人员再教育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六、继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夯实安监工作基础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企业创建活动。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示范创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注重在高危行业集中的乡镇、历年各类事故高发乡镇(街道)、人员密集区和重要行政办公区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企业创建工作;要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职业危害普查工作,积极探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经验,力求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取得明显进展。市安监局将在对前两年已评定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和安全社区进行全面复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并适时召开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七、修订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市安监局将在前几年实行安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在本地区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等安监基本业务工作力度和规范程度、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及其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并将其作为评价区县(市)安监局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市)安监部门要充分运用目标管理工作方法,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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