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重点矿区整合目标的通知
(赤政办字[2008]06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确保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落到实处,完成自治区内政办发〔2007〕6号文件下达的重点矿区整合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任务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领导,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意见》(内政字〔2005〕261号)精神。
二、按照《赤峰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和《赤峰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回头看”行动的领导,建立“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联合行动确保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三、各旗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中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彻底清查,不留死角。
四、加快推进全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到200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
五、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越权审批矿业权得到彻底纠正,无新的越权审批矿业权项目。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区要充分调动媒体的积极性,跟踪报道“回头看”行动,宣扬先进、曝光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七、各旗县区重点整合矿区及目标如下:
(一)巴林左旗:乌兰达坝铅锌矿区、杨家营子铅锌矿区、二道营子铅锌矿区于2008年6月底完成整合,其中乌兰达坝铅锌矿区整合为4个主体矿山,杨家营子铅锌矿区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二道营子铅锌矿区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各主体矿山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确定。
(二)巴林右旗:敖尔盖铜矿区、后卜河铅锌矿区于2008年6月底完成整合,其中敖尔盖铜矿区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后卜河铅锌矿区整合为2个主体矿山,各主体矿山由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确定。
(三)阿鲁科尔沁旗:好力宝铜钼矿区、龙头山铅锌多金属矿区、敖仑花铜钼矿区在2008年6月底前要分别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各主体矿山由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确定。
(四)林西县:大井多金属矿区在2008年6月底前要整合为4个主体矿山,各主体矿山由林西县人民政府确定。
(五)克什克腾旗: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区、小东沟钼多金属矿区、天合园铅锌矿区、苏木沟铁锡矿区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其中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区整合为3个主体矿山,小东沟钼多金属矿区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天合园铅锌矿区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苏木沟铁锡矿区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各主体矿山由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确定。
(六)翁牛特旗:梧桐花铅锌矿区在2008年6月底前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主体矿山由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确定。
(七)松山区:孤山子乡车户沟铜钼矿区、碾子沟钼矿区、水地鸡冠山钼矿区、红花沟金矿区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其中孤山子乡车户沟铜钼矿区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碾子沟钼矿区整合为3个主体矿山,红花沟金矿区整合为7个主体矿山,水地鸡冠山钼矿区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各主体矿山由松山区人民政府确定。
(八)敖汉旗:金厂沟梁金矿区在2008年6月底前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主体矿山由敖汉旗人民政府确定。
(九)喀喇沁旗:大水清金矿区在2008年6月底前整合为5个主体矿山,各主体矿山由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确定。
(十)宁城县:陈家杖子金矿区在2008年6月底前整合为1个主体矿山,主体矿山由宁城县人民政府确定。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