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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点督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颁发部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8]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点督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德政发〔2008〕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州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孟必光州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五年及今年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新一届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和措施,并确定了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20项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点督查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将《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点督查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是新一届政府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进一步加快发展,圆满完成新一届政府的各项任务,意义十分重大。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开展“三力建设”和深入贯彻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为契机,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各主、协办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负起责任,明确时限,责任到人,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州政府秘书长是各项工作任务和20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20项重点督查工作的总督办人,要定期组织检查,分析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或建议州政府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推动工作的落实。州政府副秘书长是各项相关工作的督办人,要加强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助总督办人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请各主办单位于2008年7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各督办人要督促主办单位按时完成任务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2125051 传真:2121382、2121383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
和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点督查工作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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