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沙县万乘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29号)
沙县万乘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经营地址申请材料以及三明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沙县新城东路东29号”。
请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86a10007)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小兰;联系电话:0591-878220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