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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扩大考试范围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0]1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考核中心关于增加x类专项考试资格的申请》(华兴函2010-24)和《关于申请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项目考试范围的请示》((二二)司发〔2010〕150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增加x类专项考试资格的申请,该项目考试的母材为ⅸ类,材料代号为sx1。 同意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增加药芯焊丝半自动电弧焊焊接方法的申请。 你单位即日起可按扩大的考试范围组织实施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专项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 特此函复。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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