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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0]11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章程的请示》(劳合社〔2010〕23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名称变更为“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二、批准你公司根据2010年7月13日董事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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