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合铜黄高速公路铜陵至黄山段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10〕323号)悉。经研究,同意合铜黄高速公路铜陵至黄山段临时收费经营期限续延至2010年12月27日。正式收费经营期限,待省政府另行审批。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合铜黄高速公路铜陵至黄山段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10〕323号)悉。经研究,同意合铜黄高速公路铜陵至黄山段临时收费经营期限续延至2010年12月27日。正式收费经营期限,待省政府另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