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威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地址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26号)
福州威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地址申请材料以及福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名称和经营地址。公司名称由“福州威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福州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福州市晋安区261号a#楼底层01#店面”。
请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27a10003)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小兰;联系电话:0591-878220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