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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和工业发展倍增计划阶段责任目标的通知


【颁发部门】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楚政通[2008]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和工业发展倍增计划阶段责任目标的通知
(楚政通〔2008〕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工业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工业强州”及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工作措施,提高我州工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推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州继续实行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及工业经济发展倍增目标责任制,并与各县、市签订发展目标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标及责任目标

2008年的考核分为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工业发展倍增计划阶段目标两部分。

(一)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考核指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总额、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4项。

根据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及州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州2008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全州2008年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0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6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22.6亿元。

(二)工业发展倍增计划阶段目标

1. 对县、市人民政府,考核指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规模以上非烟工业利税总额、规模以上非烟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6项(各县考核4项指标,州经委及楚雄市考核6项指标)。

根据楚雄州倍增计划总目标完成进度,2008年倍增计划阶段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8.8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00.3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59.39亿元,规模以上非烟工业利税总额23.98亿元,规模以上非烟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9.4%,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4.4%。

2. 对20户重点企业,仅考核销售收入一项指标。分县、市和企业责任目标依据2007年实际完成数、在全州工业中的比重、2008年工业增长潜力情况确定,具体考核目标数见附表1-3。

二、检查考核及奖励

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以州统计局公布的年度快报数据为依据,依照州人民政府制定的奖惩办法(另行通知),由州经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认定并进行奖惩。

请各县、市人民政府按月向州工业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责任目标。

附件:1. 楚雄州2008年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表(略)

2. 楚雄州2008年工业发展倍增计划阶段责任目标表(略)

3. 楚雄州2008年20户销售收入倍增企业倍增计划阶段责任目标表(略)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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