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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朱江平同志任命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任字[2008]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朱江平同志任命的通知
(新政任字〔2008〕42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朱江平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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