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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甘污普办[200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甘污普办〔2008〕7号)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为检查和督促我省各市州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甘肃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08年3月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范围和督查内容

督查范围:全省各市州和甘肃矿区;

督查内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和入户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 督查组织工作及时间安排

自3月24日起,由省环保局领导和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带队,对各市州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督查,请各市州、矿区环保局和普查办公室积极配合,做好督查的准备工作。

三、督查材料要求

(一)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入户调查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各类普查表发放及填写情况;

(二)宣传计划的制定以及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进展情况;

(三)入户清查摸底情况,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是否进行过清查摸底,是否存在重复登记或遗漏现象,普查对象的确定和分类是否正确,是否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要求填报清查表格;

(四)地方各级普查经费落实情况;

(五)数据录入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情况,数据录入所需的软硬件条件是否具备;

(六)制订工作计划,建立出勤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情况;

(七)各类普查资料、材料档案管理和建档情况。

甘肃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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