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49号)要求和天津市2010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应急工作项目计划,我市将开展以3年为一个周期的全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每年组织6个区县(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3部分)开展一次现场调查,其中2个区县同时开展血生化测量。 今年按照卫生部的部署,红桥区和蓟县作为国家监测点,按照《中国慢病监测项目2010年总体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血生化测量工作,其它区县按《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2010总体方案》(附件2)进行。 各区县卫生局按照有关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区县监测任务,并协调抽样街道或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调查工作计划、准备调查物资、开展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整个调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附件:1.中国慢病监测项目2010年总体工作方案 2.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2010总体方案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中国慢病监测项目2010年总体工作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糖尿病等疾病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已成为我国居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严重挑战。慢病监测在我国起步较晚,全面动态反映人群慢病患病和危险因素流行趋势及影响因素的数据十分缺乏。为此,开展慢病监测,建立国家慢病数据库,动态地掌握我国慢病危险因素、主要慢病流行现状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和评价慢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要求,“应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世界卫生组织一直把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作为发展中国家慢病预防控制的优先领域。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已于2004、2007年开展了两次慢病危险因素监测工作,为开展慢病监测奠定了工作的基础。2010年卫生部和财政部将慢病监测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项目,为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4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
掌握我国居民慢病危险因素、主要慢病患病的流行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确定疾病预防控制优先领域、制定慢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评价国家卫生及相关政策和慢病防控项目的效果提供信息。通过慢病监测,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具体目标
1.掌握我国城乡、东中西部地区、不同人群慢病主要危险因素(包括吸烟、饮酒、不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不足等)的分布特点和变化趋势;
2.掌握我国城乡、东中西部地区、不同人群体重、腰围、血压、血糖、血脂等指标的平均水平及变化趋势;
3.掌握我国城乡、东中西部地区、不同人群超重、血压升高、糖耐量减低、血脂异常及代谢综合征的流行率及变化趋势;
4.掌握我国城乡、东中西部地区、不同人群肥胖、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病率及变化趋势;
5.了解我国城乡、东中西部地区、不同人群脑卒中、心梗事件、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患病情况及流行趋势;
6.为制定慢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基础数据,为评估卫生和相关政策及慢病防控项目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范围
(一)监测点的确定
2010年中国慢病监测工作在全国疾病监测系统的161个监测县(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以下简称监测点)开展。
(二)调查对象及确定方法
1.调查对象
本次监测的调查对象为监测点地区18岁及以上在该地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
2.调查对象的确定方法
按照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在每个监测点随机抽取4个乡镇(街道、团),每个乡镇(街道、团)随机抽取3个村(居委会、连),每个村(居委会、连)随机抽取50户,每户随机抽取1名18岁及以上居民进行调查,全国计划调查人数为97200人,各监测点调查户置换率应在10%以下。抽样方法见表1-1。
表1-1 2010年中国慢病监测调查对象的抽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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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阶段 |
样本分配 |
抽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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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随机抽取4个乡镇(街道、团) |
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整群抽样(p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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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居委、连) |
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整群抽样(p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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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随机抽取1个村民/居民小组(至少50户) |
整群随机抽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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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 |
每个家庭随机抽取1人 |
kish表法 |
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总体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人均期望寿命逐年上升。然而,以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的流行日趋严重。近年来我市主要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和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呈持续上升趋势,已经由 1999 年的 76.68%上升到 2008 年的 83.18%。
大量研究证实,许多慢性病的发生有着共同的危险因素,特别与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包括吸烟、 酗酒、不合理膳食、缺乏体力活动,精神因素等。掌握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其规律,对于我市慢性病防治制定相关政策和干预策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市将于 2010 年起建立天津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系统,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组织6个区县(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3部分)开展一次现场调查,其中2个区县同时开展血生化测量。
二、监测目的
(一)建立持续、高效的成人慢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
(二)了解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在天津市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的流行状况;
(三)探索主要慢性病与其危险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我市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的变化趋势,预测慢性病流行趋势;
(四)为制定和评价卫生政策、干预措施提供基础数据。
三、监测对象、方式与时间
监测对象为天津市18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在调查地居住6个月以上)。采取主动监测,采用集中调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调查时间定于每年的10月。
四、抽样及调查对象的确定
(一)抽样原则
1.保证监测样本天津市代表性,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年龄、性别比例与天津市情况尽可能一致,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同时考虑经济有效的原则,以及抽样方案的可行性, 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
2.各区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增加样本。
3.考虑到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在家庭中具有聚集性的特点,调查样本的基本单位为个人,即抽取家庭户中按规定选择的一名成员。
(二)监测点的确定
在全市开展现场调查工作,每年组织6个区县。其中,为提高监测资料的综合利用效能,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慢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信息,按照按比例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1/3区县监测点作为扩展内容调查的监测点。
(三)样本量估计
我市每三年监测总样本量共4032人,该监测样本约占全市18周岁及以上人口的 1/20000(5/10万)。结合实际情况,在其中6个区县监测点上开展血生化测量,所抽取到的区县监测点上的所有调查对象全部血生化测量,人群总样本量为1344人。
(四)抽样
1.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的抽取采用系统容量比例抽样法(pps),群的大小采用家庭户数。
2.调查户的抽取采用随机整群抽取一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或居民小组。
3.调查对象的确定采用kish表抽样法。
4.采用按比例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进行生化检测的区县监测点。
五、监测内容
包括调查表调查、人体测量两个部分。其中个人调查表和人体测量均为核心内容,核心内容为各区县必须进行的调查内容,生化检测作为扩展内容只在抽取的6个区县监测点上进行。
1.调查表
调查表包括家庭调查表和个人调查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下发)。
2.身体测量记录表
(1)核心内容:身高、体重、腰围、血压。
(2)扩展内容:血生化(血糖、血脂等)。
六、培训
1.培训对象:各区县监测点现场调查相关人员。
2.培训方式: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课堂讲授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各区县测点的调查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3.资格认证:培训后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考核,并向合格者发放《天津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调查表调查资格证书》和《天津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人体测量资格证书》,获得证书者方可从事相应监测工作。
七、职责分工
天津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2010)现场调查工作在天津市卫生局直接领导下,由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并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表一)。由技术指导组负责调查方案和指导手册的设计和论证,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集中采购体测工具,组织对各区县培训、现场调查的实施、质量控制、资料审核和验收等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完成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整理报告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县调查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本辖区疾控中心、有关医疗机构和抽样街道(乡、镇)政府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适合各自的现场实施方案,负责辖区调查点的具体调查实施工作、质量控制和相关数据汇总、审核及上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调查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居民预约,并根据抽样原则进行调查对象的确定,开展调查工作;发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群众骨干,协助现场组织工作,确认调查对象的真实身份,保证调查工作真实、可靠。
八、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每年9月。确立组织系统;集中采购体测工具;印制调查调查表及其他调查资料;组织培训及其他准备工作。
(二)现场调查阶段:每年10- 11月。组织现场调查,完成调查及资料审核及录入工作; 提交原始调查表、数据库及相关资料。
(三)审核验收阶段:每年12月-次年6月。完成数据清理及初步统计分析任务;提交调查总体报告初稿。
九、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的顺利实施和调查质量,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对监测的每一环节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从而使调查获得的数据尽可能地反映真实情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工作。
附表: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附表:
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 长:江国虹
副组长:宋桂德
成 员:王 冉 吴佐军 王德征 张 辉 张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