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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0]6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职业病防治院: 现将《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方案
为提高基层职业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职业健康教育及干预能力,保障广大劳务工的职业健康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通过对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基层社康中心、街道医院、工厂医务室医务人员进行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诊断和鉴别特点以及职业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职业病知识水平以及职业健康教育水平,为我市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广大劳务工的职业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内容 (一)培训对象 1、市、区、街道职业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 2、街道医院、街道预防保健所、社康中心、企事业医务室相关医务人员。 (二)培训时间 每年培训2-4期,每期2天,可按照分区安排不同地点培训。 (三)培训方式 聘请广东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香港工人健康中心、市健康教育所等职业病防治专家授课,培训采用专家授课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疑似)报告制度、规程; 2、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以及防治进展,包括近年职业病发病状况,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职业病诊断、治疗、赔偿、误工及企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3、我市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技能(不同行业)、常见职业病早期诊断要点;有机溶剂中毒早期诊断和预防;重金属中毒早期诊断和预防;尘肺早期诊断和预防;物理因素性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噪声危害预防。 4、劳务工职业健康教育知识与技巧,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防护知识与技能、职业人群健康素养与健康行为。 5、企业职业卫生管理。 6、企事业单位健康监护管理。 7、职业病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和防范。 8、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选择。 9、国内外职业健康教育与促进先进模式、理论和技能。 10、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和实施。 11、人体工效学和常见肌肉、关节损伤预防。 12、参与式培训理论和方法、我市参与式培训经验。 13、健康教育学理论和技能。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市职业病防治院组织实施,按计划开展相关培训并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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