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根据《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及中介服务机构奖励办法》(杭经技术〔2004〕375号、杭财企一〔2004〕7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0年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中介服务机构财政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9月30日前申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申请奖励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和市在信息化应用领域的产业技术政策,并能根据企业信息化应用的需要和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提供技术支撑、咨询、培训、监理等专业性的服务,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应用。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的企业,需填写《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同时将其在推广企业信息化应用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总结(附电子文档)及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各1份。 联系人:市经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方翔,电话:85252122。市财政局企业处刘叶艳,电话:87819076。 附件:1.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 2.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总结编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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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盖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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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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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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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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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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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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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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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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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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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拥有的信息化 中介服务能力 |
包括机构技术力量、资质情况、获奖情况等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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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和落实 国家、省和市 信息化应用领域 产业技术政策 的 实 绩 |
可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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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杭州市工业 企业信息化应用 提供服务的案例 |
可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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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意见: (盖章) 年月 |
杭州市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