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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办事处杨家峪村建设居民生态休闲广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并发改农字[2008]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办事处杨家峪村建设居民生态休闲广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并发改农字[2008]66号)


杏花岭区发改局:
杏发改[2007]57号文收悉。
杨家峪街道办事处杨家峪村位于杏花岭区的东部,地处城乡交错,全村人口2981人,2007年被确定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该村拟投资110万元,建设一个居民生态休闲广场。经我委审查,现将《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办事处杨家峪村建设居民生态休闲广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建6600平方米休闲广场、绿地36000平方米、建水泥路400米、购安座椅100组、路灯150盏等。

二、建设地点:杏花岭区杨家峪村。

三、建设期限:2007年10月-2008年10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村委会自筹90万元,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2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会加快本村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改善村容村貌和村民生产生活环境,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对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接文后,请抓紧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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