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我区春耕春播生产在即,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做好农机春耕春播生产组织与服务工作,全力打好今年机械化生产第一战役,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春耕备耕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8]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同以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切实抓好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开局工作。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机化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根据自治区关于园区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谋划和精心组织,加大今年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强化农机农艺结合,寻找适合当地工作开展的切入点和有效措施,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工作全面开展。要特别抓好国家和自治区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当前,应抓紧做好园区机械化生产工艺、机具配套方案、作业标准和社会化服务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实现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
三、突出做好农机化抗旱保春播工作。针对去冬今春我区部分地区特别是东部区降水偏少的情况,各地要及早制定农机化抗旱保春播应急措施,加大农机化抗旱春播技术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力度,落实抗旱春播机具和农机服务队,发挥农机化在抗旱保春播中的技术支撑和适时抢种作用。
四、切实加强机械化生产调度和宣传工作。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各地从3月中旬起至当地春耕春播生产结束,每月8日、18日、28日须通过农业部“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逐级上报春耕生产农机作业进度,盟市须同时向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汇总上报《2008年春耕生产农机作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时准确反映农机春耕春播生产进度、举措、特点、典型、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工作动态,为各级领导指导农机春耕春播生产提供决策依据。要利用新闻媒体和行业网刊,大力宣传农机化在春耕春播生产特别是抗旱保春播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争取各方有力支持。
五、加强工作指导与督查。春耕春播生产期间,各级农机主管部门都要派工作组深入农村牧区、田间地头,开展工作指导与督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自治区农牧业厅将对重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春耕备耕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略)
附件2:2008年春耕生产农机作业情况统计表(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二00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