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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太原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并民[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通知
(并民[2008]11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意见》(并发[2008]7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民政系统实际,现将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1、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主要出入通道、居民区、办公区、车间、仓库、院落、敬老院等区域的积存垃圾以及环境卫生。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主要出入通道、居(村)民区、敬老院等部位的积存垃圾的清理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
办公区、宿舍区、车间、仓库、院落等部位的积存垃圾的清理主体单位: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加强“城中村”和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把“城中村”,敬老院、农村环境卫生清理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考核评比内容,进一步加以明确。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动员村委会,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开展。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处、救灾救济处。
3、加强对老居民区和居民杂居区环境的综合治理。要把老居民区和居民杂居区等社区的积存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和谐社区”创建和“绿色十佳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以明确。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动员社区居委会,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开展。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处。
4、加强对机关办公区,宿舍、车间、仓库、院落等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全系统各单位要主动搞好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靓丽星期五”、“门前三包”等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坚持多年来形成的“两园建设”、“两争目标”、“楼道文化建设”等行之有效的直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自觉保持好各自工作、生产、居住区域的环境卫生,积极主动配合所在县(市、区)、街道、社区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民政系统的环境整洁。
主体单位:局机关、直属各单位。

二、坚持的原则与目标
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要始终坚持三个结合,即“清洁工程”要与创建文明和谐单位、“绿色十佳机关”、“绿色十佳社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相结合,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与有民政化发展环境相结合。通过三结合,整体提升民政系统环境卫生水平和精神面貌,为全面完成民政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推进阶段与行动计划
“城乡清洁工程”以治“脏”为切入点,以清理积存垃圾为突破口,以“省城百万市民大行动”为发端,充分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城乡低保对象、社区(村委会)干部和居(村)民集中清理整治,使全体系统和全市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迅速改观,同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
1、宣传发动、集中清理阶段(3月1日一4月底)
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开展行动,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对各自的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死角、积存垃圾、“脏乱”现象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摸底,并制定解决的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和有关服务对象对各自的责任范围开展一次彻底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通过集中行动,使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
2、全面整治,重点治理阶段(5月1日一9月底)
在治脏基础上转为重点治乱。各级要建立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的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同时要建立并坚持经常性的清理环境卫生工作制度,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定期检查,形成合力。
3、总结验收、巩固引深阶段(10月1日一10月31日)
市局要在活动开展期间和结束时,组织机关党委、工会、纪检、监察、后勤等部门,对全系统开展清洁工程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典型,通报情况,表彰先进,批评落后。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市里的统一要求,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1、成立局“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领导组
组 长:任德胜
常务副组长:杜效敏
副 组 长:白少敏 李福章 鲁恺 周 强 侯维强
赵胜利 张兰柱
成员:机关处长、直属单位行政一把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侯维强兼任,王龙担任副主任。具体对全系统有关清洁工程进行协调、组织、指导和安排部署。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环境卫生整治组由常黎明担任组长,张瑞卿任副组长,具体参加市里有关会议、传达市里有关精神和要求、安排局系统有关活动、组织机关开展清洁工程,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赵秀华任组长,任宝宝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全系统清洁工程的正反典型、活动进展、上级要求的宣传报道工作。民政信息和民政专网要及时反映有关活动开展情况。
监督考核组由温宝荣任组长、龚妙龄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全系统各单位开展清洁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反馈信息,实施问责、考核。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直属单位一方面要搞好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集体行动,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局机关和六个中心除了清理好机关办公区的环境卫生外,要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开展全市大型集中整治行动,自觉带头投身于清洁工程活动中。各级双拥办要在全市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动员驻并部队积极参加全市集中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双拥模范城作贡献。
3、领导带头、党政齐心、取得实效。直属单位行政一把手、机关各处长作为主要责任人,要认真负责,积极组织,把各自的责任区、工作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共青团、工会等组织要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局里要把各级开展清洁工程工作情况列入今年的目标考核中,作为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将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组办公室活动宣传报道组(机关党委)。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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