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8] 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统筹协调各种政策措施和有效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信息化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渗透和带动作用,将重点放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重点解决农业信息资源分散、信息系统开发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和信息进村入户不到位的问题,推广普及各类信息化应用,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努力缩小“数字鸿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二)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坚持统筹规划和部门协调运作,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综合效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引导扶持,注重实效,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状况和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推进信息化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坚持从需求出发,针对急需解决的问题,选准信息化工作着力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降低成本、简易使用、全面普及的原则,努力提高信息化的贡献率。
(三)务实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实现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基本覆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行政村基本实现互联网宽带接入,自然村具备互联网接入能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业技术传播、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大幅提高,省级涉农信息资源得到较好整合和完善,基层涉农信息库和市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得到较快发展。面向农业产业化基地、中小企业、农产品加工和农副产品贸易中心的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涉农电子商务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投资为主体的市场化信息服务机制,形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
二、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在实现行政村全部通电话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未通电话自然村的普遍服务问题,充分发挥电信行业优势,继续实施自然村通电话工程。不断扩大农村地区通信网络的覆盖率,基本满足通信网到达地区的广大农民装电话的需求,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大力加强农村互联网建设,加快实施和推进“行政村通宽带工程”,不断扩大互联网业务服务范围。抓好涉农信息网络建设与整合,推进农村信息网络的延伸,逐步形成覆盖县、乡、村、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批发市场、生产经营大户的农业信息网络体系。
(二)加快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10年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同城市同步完成有线电视网络的数字化改造和数字电视转换。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对低收入农户实行优惠政策。
(三)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的“三网融合”。鼓励各市(州)政府充分发挥本地区基础电信和广电网络的优势,整合网络资源,互利互赢,推进“三网融合”。积极探索“三网融合”的新机制,形成政府协调、企业实施、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格局,为新农村信息化提供经济实用、覆盖广泛、费用低廉的宽带信息网络服务。
三、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农业信息化组织体系。依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从省到市、县、乡镇、行政村的农业信息化组织体系,重点建设好县级农业信息中心、乡镇信息服务站、行政村信息服务点,继续发展和培训农村信息服务员队伍。鼓励乡镇信息服务站与科技推广站等乡镇科技经济服务机构相结合,形成省市推进,县乡主抓,服务到村,实惠到户的工作格局。
(二)建设和完善农业电子政务体系。加快“金农工程”建设步伐,提高政府农业宏观管理效能。建设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生产、流通监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政务公开,加快完善农业行政审批系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增强对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地质灾害、天气灾害、耕地保护、森林火灾、洪水等突发事件的监控、决策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监管。
(三)加强涉农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完善实用技术、政策法规、质量标准、农业专家、农村经纪人、批发市场、招商引资、致富典型、农业企业、科技成果、名优产品、农业大户等12个全省共建共享数据库。建设农产品进出口、农村合作组织、农业视频点播、抗旱节水、粮食购销调存、农业气象、农村职业技能人才、名优新品种等8个特色信息数据库。完善农村市场、科技信息、农业专家智能咨询、农产品价格、农产品网上推介等应用系统的开发利用。
(四)促进农业应用系统开发和建设。重点是:农产品市场供求系统,依托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构建统一的农产品供求信息发布和管理平台,实现“一站发布,全网共享”;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包括农产品监测预警和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子系统,对大宗农畜产品进行监测预警;农产品网上推介展示系统,借助现有门户网站,集中推介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展示交易名特优新农产品,探索网上交易;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系统,整合部门和科研院校农业科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促进成果转化,引导农民致富;测土配方施肥系统,建立全省土壤检测数据库,实现自动利用土壤检测数据提供科学施肥配方,优化土壤结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服务系统,整台相关技术资源,及时发布疫病防治技术和信息,提供实用技术服务;农业气象服务系统,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提供气象服务;农业节水服务系统,及时发布旱情预报,指导农民科学抗旱;农村职业技能人才系统,建立人才档案,提供农民工需求信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五)建设完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综合利用电脑、电话、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快“四电合一”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结合传统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多层次、多途径、全方位推进农业信息服务。充分利用“12316”新农村服务热线、农信通短信平台等,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扩大“一站通”应用范围,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四、以信息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加强农业重点产业基地企业信息化。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着眼于建设全国最具产业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实施农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围绕粮食深加工、畜禽乳精深加工、长白山绿色生态食品等重点产业,支持大成、华润、东福、华正、皓月等2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应用,推进企业生产自动化、经营管理网络化,合理使用农业资源,发展节约农业、生态农业和效益农业,推动农业的集约化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大力推进县域特色农业信息化。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农产品贸易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专业经济协会、农村经纪人的价值链带动作用,推广公司+农户的服务模式,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分散的资源和农业企业、农贸市场、农业经纪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和定单农业的发展,形成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协调发展。推进县域经济特色网站建设,有效地扩大我省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拓宽市场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村和县域经济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县域经济特色产业聚集地和企业信息化建设。
(三)积极推进粮食管理信息化。完善粮食企业收购、存储、调运和管理全过程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实现政府粮食管理部门与粮食企业的联网运行。扩大粮食电子商务试点,推进粮食电子商务开展。
(四)推进农村经济信息化与城市信息化的适度对接。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区域科技、市场信息中心的作用,促进城市信息网络系统向县、乡、村延伸,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对周边县(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信息网络延伸产业链条,实现城乡信息共享,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五、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一)加强涉农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引导和鼓励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积极研发和推广适应农村特点、方便农民使用的各类信息产品和信息应用系统。依托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软件开发和服务企业,加快农业信息化的关键技术研究和共性应用平台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自主创新。积极组织推广相关农业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
(二)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生态农业,推动农业集约化发展。基于农业生产基地、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智能生产管理技术、3s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实现在农田作业、良种工程、病虫防治、畜禽饲养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精准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过程的信息化水平。“十一五”期间,结合全省农业生产示范区的发展,建设一批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并及时推广示范经验。
(三)推进信息技术在农村服务业的应用。以开发农资类、消费品类、农产品流通和公共服务等为重点,结合邮政服务体系和面向农村服务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以及农资物流配送与连锁经营等环节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扩大农民连锁互动信息网试点应用范围,大力实施“万村千乡”信息服务工程。
(四)推进农村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加强面向农村的社会救助与社会事务信息化。开发推广符合农村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土地管理、水资源管理等需求的农村村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相结合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服务系统,农村教育、农村合作医疗、民政救助、卫生防疫等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和农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系统,促进农村社会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
六、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将农业和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予以重点支持。农业、信息产业、发展改革、科技、文化、教育、水利、林业、广播电视、中小企业发展、供销社、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
(二)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引导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政策,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科学的投资保障机制和效益评估体系,坚决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投入,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资金要向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倾斜,全省新农村建设资金要向信息化倾斜,加快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加大投入,积极参与,逐步形成政府和企业共同支撑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投入机制。电信运营企业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优先支持涉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在电信资费、频率资源、电信网号码资源和网络资源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的优惠政策,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最大程度地降低电信资费,最大限度地开展面向农民的公共信息普遍服务。
(三)加强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针对各地区特点,利用现有资源,尊重农民意愿,提供农民欢迎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各地的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政策,指导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开展农业、农村和县域经济信息化典型示范工程建设,在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等方面,选择基础条件适宜的地区进行试点;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设立示范点,给予重点支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发挥好典型示范的引导与带动作用。
(四)利用多种渠道,加强信息化培训。实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针对农业和农村实际需求,抓好不同层次的人员培训,突出抓好农村信息员队伍和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人才队伍的培训。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网络和资源优势,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提高农民信息应用技能服务。发挥省内高校和涉农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优势,建设一批面向“三农”的信息化培训基地,积极开发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要的信息化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探索利用多媒体系统开展网上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要引导鼓励涉农信息技术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农村的信息技术培训。
(五)加强宣传,推广经验。通过开展新闻报道、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宣传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展示信息技术和信息化助农惠农的新成果,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