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8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8〕18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稽查分局、市检测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精神、省质监局农资打假工作安排部署,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增收,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集中行动。2008年农资打假行动要在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有效推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以农药、化肥、农膜、农机为重点产品,以春耕秋种农忙季节为重点整治阶段,与名优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联合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依照《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查处一批造假行为、取缔一批造假窝点,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积极宣传农资识假、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农民消费;重点围绕农民投诉多、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帮助农民索赔维权。同时,扶持一批名优农资企业,向农民推荐一批名优农资产品。市局确定3月15日至4月15日为全市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各县市区局(分局)也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集中行动月的各项活动,使活动在社会上掀起轰动效应,产生积极影响。
二、加强证后监管,严查大案要案。加大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其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等。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予以查处;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多次检查不合格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动态跟踪。
三、深化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局(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巩固整治成果,学习先进经验,继续推进整治工作。农资生产经销企业相对集中的县区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推动中小企业优化整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创立一批品牌生产企业群体,形成一批优质农资产品生产基地。
四、建立健全案件联合查办工作机制。一是要健全全市系统内跨区域案件协查机制,重点查办跨行政区域大案要案;二是要完善部门间联合打假工作机制,紧密配合,形成有效合力;三是要大力开展“打假保优”活动, 加强与名优企业的协作,建立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机制。
五、广泛宣传,搞好服务。一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及时宣传农资打假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名优企业和名优产品,同时,曝光假冒伪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二是要深入乡镇,深入农村,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宣传《产品质量法》、《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广大农民参与专项行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打假”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建设。要开拓思路,总结2007年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农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一是要探索建立劣质农资产品召回制度,防止劣质农资坑农害农;二是要完善农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管理,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及时对辖区农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预警;三是加强农资产品检测技术力量建设,充实检测装备,提高检测水平,推广运用适合农村的快速检测技术,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四是加强执法打假情报工作,扩大案源,建立健全农资义务监督员制度;五是推进农资产品电子监管网的建设,促进全过程监管工作;六是充分发挥农资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提高产品质量。
七、及时上报农资打假工作信息。各单位要对农资打假情况及时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市局。4月20日前报送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包括集中行动月情况),11月20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上报总结的同时要附《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重大情况及查处的大案要案要随时报送。
附件: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略)
二○○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