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规发[2010]2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林业厅(局):
2010年,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建设即将结束。为加快珠江流域生态建设步伐,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面总结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建设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建设。为科学编制《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内容
请参考《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技术方案》(见附件)。其中具体任务,原则按照《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省级规划表》表13-1(见附件)的控制数进行分解,各省(自治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不设下限,上限控制在15%。
二、关于《规划》编制的形式
本次规划编制方式:以省(自治区)为单位,以县为单元,从下到上逐级编报规划;规划初稿完成后,从上到下征求意见;在进一步完善基础上,进行专家论证;最后按程序报批。
三、关于《规划》编报的时间
2010年11月20日前,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将规划有关材料(含电子版)一式7份上报我局。
四、关于《规划》编制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实施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加快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规划编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抓紧工作的部署安排,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组织精干力量,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在全面总结工程前期建设的成效、深入分析工程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生态建设的需求出发,兼顾近年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的变化及相关灾害的发生特点等因素,统筹规划,彰显特色,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目标、内容、规模和重点,并组织各方面专家充分论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处理好与其他工程规划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部门有关生态环境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关系,在工程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相互配合衔接,避免重复建设。
(四)做好规划编制各项保障工作。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规划编制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保证编制人员时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信息沟通。各地在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不明事项要及时向我局规划编制组反映,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编制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
郝学峰 010-84238432
电子信箱:haoxuefeng@sfa.gov.cn
国家林业局造林司
王福祥 曾宪芷 010-84238518 84238517 84238587(传真)
电子信箱:wangfuxiang@sfa.gov.cn zengxianzhi@sfa.gov.cn
国家林业局规划院
刘德晶 翟洪波 010-84238059 84238054
电子信箱:hongbozhai@forestry.gov.cn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
附件:1.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技术方案
2.珠江三期工程省级规划表(略)
3.珠江三期工程县级规划表(略)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
技 术 方 案
国家林业局
二o一o年九月
目录
一、规划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二)规划基本原则
二、规划体系
(一)国家规划
(二)省级规划
(三)县级规划
三、规划范围、期限与目标
(一)规划范围
(二)规划期限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布局
五、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
(一)建设内容
(二)建设重点
六、规划技术路线
(一)工作方法
(二)技术路线
七、规划技术要求
(一)基础数据
(二)前期工程成效评价
(三)规划深度
(四)效益评价
八、规划成果要求
(一)文本要求
(二)附表要求
(三)图件编绘要求
附:1.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省级规划编写提纲
2.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省级规划表(附表1-22)
3.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县级规划表(附表1-16)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
技术方案
2010年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即将结束,2011年将开始三期工程建设。为扎实做好三期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我局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和总体布局,结合现阶段珠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技术方案,以统一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编制的规划思路和技术要求。
一、规划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地方“十二五”发展思路的总体构架,在巩固一期、二期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服务流域可持续发展,构建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为目标,以遏制水土流失和治理石漠化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把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成为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稳定发展的基础,国土生态安全的支撑。
(二)规划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2.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区施策,讲求实效的原则。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改则改,封、造、改、管相结合;人工恢复与天然修复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区域治理与流域治理相结合,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成效。
3.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与规划区域内国家、地方以及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划及项目科学衔接,避免工程重复建设。
4.坚持中央、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原则。在充分体现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深化改革,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资金,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
5.坚持承前启后的原则。充分继承、借鉴、吸收和利用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建设的经验,加强技术、方法、手段的创新,增加规划成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6.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规划体系
为全面深入、科学合理完成本次规划任务,三期工程规划采用国家、省级和县级规划相结合的三级规划体系。
(一)国家规划
国家规划从总体上控制三期工程的建设范围、规模布局、建设重点、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根据珠江流域林业发展的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全面分析前两期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结合三期工程的分区布局、主攻方向、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以及林业发展“十二五”基本构架,确定三期工程建设的工程任务量、进度和投资。
(二)省级规划
省级规划要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省域规划范围内三期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布局和建设重点。
根据国家规划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省域范围内前两期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明确省级规划三期工程的建设目标、工程布局和建设重点,确定各县的工程任务量、进度和质量。
(三)县级规划
县级规划主要采用图、表形式,在省级规划的控制指导下,落实县域范围内三期工程建设目标、内容和任务,填报现状与规划表、提供现状与规划专题图件等。
三、规划范围、期限与目标
(一)规划范围
三期工程规划范围原则上保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所确定的范围。三期工程建设范围为珠江流域6个省(自治区)186个县(市、区)(详见表1)。
表1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范围表
|
省(区) |
县(市、区)个数 |
县(市、区)名称 |
|
云南 |
17 |
曲靖市:陆良、富源
昆明市:宜良、石林
玉溪市:澄江、峨山、华宁、江川、通海、红塔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建水、蒙自、个旧市、泸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富宁 |
|
贵州 |
18 |
六盘水市:盘县
安顺市:普定、关岭、紫云
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晴隆、望谟、贞丰、兴仁、安龙、册亨、兴义市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平塘、独山、三都、罗甸、荔波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 |
|
广东 |
55 |
肇庆市:封开、德庆、高要市、鼎湖区、端州区
茂名市:信宜市
云浮市:新兴、罗定市、云安、郁南、云城区
佛山市:高明区
江门市:鹤山市、开平市、江海区、蓬江区
韶关市:乐昌、仁化、南雄市、始兴、翁源、乳源、新丰、武江区、浈江区、曲江区
清远市:连南、连州市、连山县、英德市、阳山、清新、佛冈、清城区
河源市:和平、龙川、紫金、连平、东源县、源城区
肇庆市:四会市、广宁、怀集
广州市:从化市、增城市、花都区、白云区
惠州市:博罗、龙门、惠城区、惠阳区
梅州市:兴宁市
佛山市:三水区、南海区、顺德区 |
|
湖南 |
5 |
永州市:江华、江永
郴州市:临武、宜章、汝城 |
|
江西 |
5 |
赣州市:安远、龙南、定南、全南、寻乌 |
|
广西 |
86 |
百色市:隆林、西林、田林、凌云、那坡、田阳、田东、德保、靖西、平果、乐业、右江区
南宁市:隆安、横县、武鸣、马山、上林、宾阳、邕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
崇左市:扶绥、大新、天等、宁明、龙州、江州区
防城港市:上思
贵港市:桂平市、平南、港南区、覃塘区、港北区
河池市:天峨、南丹、凤山、都安、大化、巴马、东兰、环江、宜州市、罗城、金城江区
桂林市:龙胜、永福、临桂、资源、全州、灌阳、兴安、灵川、雁山区、阳朔、平乐、荔蒲、恭城
柳州市:鹿寨、融安、融水、三江、柳江、柳城、柳州市郊区
来宾市:合山市、象州、武宣、忻城、金秀、兴宾区
梧州市:岑溪市、蒙山、藤县、苍梧、梧州市郊区
贺州市:昭平、富川、钟山、八步区
玉林市:容县、北流市、博白、兴业、陆川、玉州区 |
(二)规划期限
三期工程规划期限为10年,即从2011─2020年。为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分前5年和后5年两期进行规划。
(三)规划目标
2011─2020年是关系到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战略性目标能否最终实现的关键10年,要在保护和巩固好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珠防林三期工程规划新增森林面积 万公顷,使珠江流域的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47%以上(47.44%)提高到2020年的 %;森林蓄积由 万立方米提高到 万立方米。
2.使工程区内50%以上的低效林得到有效改造,使工程区内60%的石漠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使水土流失区7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
3.林种、树种得到优化,各类防护林面积分别由 万公顷提高到 万公顷;混交林比例由 %提高到 %。
四、规划布局
与一、二期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与其他生态建设工程的关系,科学安排珠防林工程建设,确保目标统一,形成合力,取得最大成效。
按照规划原则,依据珠江干流各河段及一级支流集水区范围,在保持县级行政边界完整的前提下,将规划区按流域划分为五大治理区。
i、南、北盘江流域水源涵养、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区。针对本区山地多耕地少,大面积陡坡开垦,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日趋严重的状况。要在保护好现有林植被的基础上,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加快营造林步伐,增加森林植被,全面防治石漠化。同时要突出对低效防护林的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保土蓄水的生态功能。
ⅱ、左、右江流域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区。针对本区山多坡陡,地表径流量大,易发洪灾和泥石流,防护林少,用材林、经济林比重较大,森林整体防护效能低的特点,突出林种结构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改造低效防护林,提高森林质量,遏止石漠化进程。通过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建设以水源涵养林为主体的防护林体系,充分发挥森林的防护效能。
ⅲ、红水河流域水源涵养、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区。针对本区土层薄、土壤瘠薄,森林覆盖率较高,林分质量差,低效防护林较多的特点,突出低效防护林的改造。荒山造林要以封山育林为主,辅以人工造林。在中低山区,尤其是立地条件较差的石质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应在加强封山育林的同时,加大人工造林力度,增加森林植被。
ⅳ、珠江中下游水土流失治理区。针对本区土壤易流失,洪涝灾害严重,纯林比重大、树种单一,林分质量不高,防护功能弱的特点,以增强林分保水蓄水功能为突破口,营建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防护林;在石灰土和紫色土地区,应加强封育措施;在立地条件较好地区,可通过人工造林迅速恢复植被。
v、东、北江流域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区。针对本区崩岗侵蚀强度高,森林覆盖率高,林分质量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不强的现状,突出低效防护林的改造,有效提高森林质量,并加大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的力度,以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减少水土流失,增强水源涵养效能,改善水质。各分区范围详见表2。
表2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分区布局表
|
工程分区 |
分区号 |
省(区) |
县(市、区)个数 |
县(市、区)名称 |
|
南、北盘江流域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区 |
ⅰ |
云南 |
16 |
2 |
曲靖市:陆良、富源 |
|
2 |
昆明市:宜良、石林 |
|
6 |
玉溪市:澄江、峨山、华宁、江川、通海、红塔区 |
|
5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建水、蒙自、个旧市、泸西 |
|
1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 |
|
贵州 |
11 |
1 |
六盘水市:盘县 |
|
3 |
安顺市:普定、关岭、紫云 |
|
7 |
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晴隆、望谟,贞丰、兴仁、安龙、册亨、兴义市 |
|
广西 |
1 |
1 |
百色市:隆林 |
|
左、右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区 |
ⅱ |
广西 |
29 |
11 |
百色市:西林、田林、凌云、那披、田阳、田东、德保、靖西、平果、乐业、右江区 |
|
7 |
南宁市:隆安、横县、武鸣、邕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 |
|
6 |
崇左市:扶绥、大新、天等、宁明、龙州、江洲区 |
|
1 |
防城港市:上思 |
|
4 |
贵港市:桂平市、港南区、覃塘区、港北区 |
|
云南 |
1 |
1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 |
|
红水河流域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区 |
ⅲ |
贵州 |
7 |
6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平塘、独山、三都、罗甸、荔波 |
|
1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 |
|
广西 |
30 |
11 |
河池市:天峨、南丹、凤山、都安、大化、巴马、东兰、环江、宜州市、罗城、金城江区 |
|
3 |
桂林市:龙胜、永福、临桂 |
|
7 |
柳州市:鹿寨、融安、融水、三江、柳江、柳城、柳州市郊区 |
|
6 |
来宾市:合山市、象州、武宣、忻城、金秀、兴宾区 |
|
3 |
南宁市:马山、上林、宾阳 |
|
珠江中下游水土流失治理区 |
ⅳ |
广东 |
16 |
5 |
肇庆市:封开、德庆、高要市、鼎湖区、端州区 |
|
1 |
茂名市:信宜市 |
|
5 |
云浮市:新兴、罗定市、云城区、云安、郁南 |
|
1 |
佛山市:高明市 |
|
4 |
江门市:鹤山市、蓬江区、江海区、开平市 |
|
广西 |
26 |
10 |
桂林市:资源、全州、灌阳、兴安、灵川、雁山区、阳朔、平乐、荔蒲、恭城 |
|
5 |
梧州市:岑溪市.蒙山、藤县、苍梧、梧州市郊区 |
|
4 |
贺州市:昭平、富川、钟山、八步区 |
|
1 |
贵港市:平南 |
|
6 |
玉林市:容县、北流市、博白、兴业、陆川、玉州区 |
|
湖南 |
2 |
2 |
永州市:江华、江永 |
|
东、北江流域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区 |
v |
广东 |
39 |
10 |
韶关市:乐昌、仁化、南雄市、始兴、翁源、曲江、乳源、新丰、浈江区、武江区 |
|
8 |
清远市:连南、连州市,连山市、英德市、 阳山、清新、佛冈、清城区 |
|
6 |
河源市:和平、龙川、紫金、连平、东源市、源城区 |
|
3 |
肇庆市:四会市、广宁、怀集 |
|
4 |
广州市:从化市、增城市、花都市、白云区 |
|
4 |
惠州市:博罗、惠阳区、龙门、惠城区 |
|
1 |
梅州市:兴宁市 |
|
3 |
佛山市:三水市、南海市、顺德市 |
|
江西 |
5 |
5 |
赣州市:安远、龙南、定南、金南、寻乌 |
|
湖南 |
3 |
3 |
郴州市:临武、宜章、汝城 |
五、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
(一)建设内容
1.营造林
──人工造林
人工造林仍是三期工程建设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建设思路上应坚持以防护林为主体,适当配置特用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含林木生物质能源林),形成多林种、多功能的综合防护林体系,特别要考虑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人工造林应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适林种,实行多树种,乔、灌、草相结合。工程造林中防护林比例不可低于60%。
──封山(沙)育林
分无林地和疏林地,有林地和灌木林地两种类型进行封山育林。
无林地指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疏林地指附着有乔木树种,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郁闭度小于0.2(不含0.2)的林地。
有林地是指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郁闭度在(0.2,0.5)之间、附着有森林植被的低质低效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灌木林地是指附着有灌木树种或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丛,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覆盖度在30%以上、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
具体封育要求详见《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
──低效林改造
为了提高防护林体系的生态功能,根据珠防林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区低效林进行改造。依据《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和《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07),确定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和任务,使珠江流域的森林生态系统向健康、稳定、高效的方向发展。
低效林主要指林分郁闭度小于0.3的中龄以上林分;或树种组成单一、结构不良、林相残败、防护功能低下、无培育前途的林分。
进行低改后的防护林,必须是混交林,其目的树种的比重不得低于40%,阔叶树种的比重不得低于20%。
2.支撑体系建设
(1)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结合工程建设,选定一批能深入生产一线的科技单位,选取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建设模式,形成比较完善的工程科技支撑体系。
(2)种苗生产。根据工程规划建设营造林任务,在充分评估工程区种苗生产现状基础上,进行种苗生产规划,以保障三期工程建设的需求。
3.监测体系建设
在原有工程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依据《全国林业信息化纲要》的要求,采用“3s”及设置样地等方法,规划建设完善的工程监测体系,主要包括工程营造林管理系统、工程效益综合评价系统、森林资源监管系统。
(二)建设重点
为了确保珠江流域绿色生态屏障的形成,在规划区范围内选择水土流失及石漠化严重、对全流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初步拟定八个重点建设项目,分别为:
1.南盘江水源涵养林建设;2.北盘江水源涵养林建设;3.左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4.右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5.红水河流域阶梯电站库区水源涵养林建设;6.珠江中游水土保持林建设;7.东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建设;8.北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建设。
六、规划技术路线
(一)工作方法
规划编制采取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式。自上而下指局里对规划编制进行统一部署,分解三期工程建设目标的主要指标和任务;自下而上指省、县分层汇总、平衡建设任务,上下联动指国家、省、县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实行反复衔接。
(二)技术路线
国家、省级和县级规划工作按照如下技术路线图开展工作:(略)
七、规划技术要求
(一)基础数据
县级规划应充分利用最新的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和石漠化监测数据,并参考其他部门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草牧场调查、水资源调查、水土流失数据等。省级规划原则上采用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成果和石漠化监测数据,或利用最新的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汇总数据。
(二)前期工程成效评价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前期工程(分别一期、二期工程)的成效进行全面分析评价。重点分析评价每期工程建设任务、投资完成情况;森林资源保存状况、林地资源利用状况;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与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建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三)规划深度
1.规划任务分解到前5年和后5年两个分期,前5年建设任务分解到年度。
2.省级规划将建设任务规划到县,防护林要落实到二级林种,造林和低效林改造任务落实到造林方式。
3.规划目标应数量化,主要指标应包括:新增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石漠化土地治理面积和比例、水土流失土地治理面积和比例、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等。
4.重点项目区的规划目标依据上述指标单独明确。
(四)效益评估
1.根据《生态公益林效益评价指标与方法》中的指标和计算公式分别对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部分进行计算。
2.估算效益值需以物理量和货币量两种形式表述,货币量按现行价格及有关部门标准计算。
3.在提交规划成果时,应同时附上估算投入和估算产出的技术经济指标。
八、规划成果要求
(一)文本要求
1.省级规划文本按照《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省级规划编写提纲》(见附1)撰写,县级规划文本可参照省级规划编写提纲。
2.规划文本要提供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
(二)附表要求
1.规划附表要提供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2.规划所涉及附表均以下发的表格为标准,不得改动表头。
3.在规划表中,涉及到面积的数据均取整数。
4.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表格。
(三)图件编绘要求
1.基础地理信息内容要求
等高线、行政区划界线、主要河流与水域、主要公路和铁路、主要城镇与居民点等。
2.图件组成与图面专题内容要求
(1)土地利用现状图
土地利用类型分林地和非林地,林地标注到三级地类,非林地标注到二级地类。土地利用类型分类见附表3。
表3:土地利用类型分类体系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三级地类 |
|
林地 |
有林地 |
防护林 |
|
用材林 |
|
经济林 |
|
薪炭林 |
|
特用林 |
|
疏林地 |
疏林地 |
|
灌木林地 |
特灌林地 |
|
其它特灌林地 |
|
未成林造林地 |
|
|
苗圃地 |
|
|
无立木林地 |
|
|
宜林地 |
宜林荒山荒地 |
|
宜林荒沙地 |
|
其它宜林地 |
|
辅助生产林地 |
|
|
非林地 |
耕地 |
|
|
牧草地 |
|
|
其它用地 |
|
(2)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图
图面内容包括现有林地资源分布和三期工程建设的所有规划内容。
(3)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规划图
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区域要表示出范围,并注记项目名称。
3.数据源与成图比例尺
基础底图一般要求使用1:100万的地形图,个别区域范围小的省、自治区亦可用1:50万。
4.报送要求
图件均需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电子版。
附1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省级规划编写提纲
第一章 总 论
简要论述项目背景、规划依据、建设范围、建设内容与规模、总体布局中、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效益评价等。
第二章 建设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及规划范围
(二)自然条件
论述地貌、气候、土壤、植被、水文等自然地理要素,自然灾害的种类及危害程度等,评价建设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三)社会经济条件
论述人口、劳力的数量、密度、分布、从业情况及剩余劳力的出路、经济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收入及支出情况、工农业总产值水平所占比重以及交通、农牧业(包括耕地、草场)生产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等,评价防护林体系建设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土地利用现状
(五)林业生产及森林资源状况
第三章 防护林体系建设概况
(一)前两期工程建设概况
现有林面积、蓄积及增长情况,分析评价一期、二期工程规划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规划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成林情况,营造的分流域和林种分别描述林木生长状况、林分质量等。重点叙述二期工程建设情况。
(二)前两期工程建设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三期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五章 三期工程建设基本思路
(一)规划依据
(二)指导思想
(三)规划原则
(四)建设目标
按建设分期分别叙述建设目标。
第六章 总体布局与建设内容
(一)体系构成与布局
建设分区、存在主要问题、主攻方向、建设任务(总任务与不同造林方式、不同林种任务)、主要树种。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营造林
(1)工程造林
包括人工造林、封山(沙)育林规划。造林任务前五年落实到年度,后五年为合计数即可。
建设总规模、分造林方式、林种(防护林分到二级林种)、建设进度安排。
( 2)低效林改造
前五年落实到年度,后五年合计。
建设总规模、改造方式、林种(防护林分到二级林种)、建设进度安排。
2.支撑体系建设
(1)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针对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中的技术难题,选择重要科技支撑项目进行研究和推广。
(2)种苗生产。根据种苗生产现状、工程规划建设营造林任务,进行种苗生产规划,以保障三期工程建设的需求。
3.工程监测体系
以县为单位,布局于重点项目区,监测体系内容主要包括资源监测体系建设、营造林管理系统建设、灾害和应急系统建设、效益监测评估系统建设。
(三)重点建设项目
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包括:项目名称、范围、区域概况、建设任务(总任务与不同造林与经营方式、不同林种任务)、主要树种。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包括珠江防护林三期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第八章 投资测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测算
包括工程费用、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二)资金来源
第九章 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包括庇护农田、保护村庄、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减少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增加森林碳汇等。
(二)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四)效益综合评价
第十章 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
附 表:表格种类和内容详见附2、3(略)
附 图:
1.土地利用现状图(略)
2.三期工程规划图(略)
3.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规划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