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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科学技术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

【发文字号】 人口人事[2010]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人口计生委、科技厅(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计生协: 根据《中华人口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的规定,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决定开展第七届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华人口奖的设奖宗旨,通过评选表彰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国际友人,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人口意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工作 成立第七届中华人口奖遴选委员会和组织工作委员会。遴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专家组成,是遴选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组织工作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负责中华人口奖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中华人口奖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名额和奖励 鉴于今年是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0周年,第七届中华人口奖常设奖项将适当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12人;非常设奖各奖项名额不超过2人。常设奖获得者将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人民币5万元;非常设奖获得者将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四、遴选步骤和程序 (一)推荐。与各主办、协办单位相对应的省级部门接受本系统的推荐,并依据《评奖办法》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4),于2010年10月30日前向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同时报送候选人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5)。 (二)初选。组织工作委员会依据《评奖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后,于2010年11月20日前确定遴选委员会表决人员名单。 (三)表决。遴选委员会于2010年12月20日前召开会议表决获奖者名单。 (四)公示。通过《中国人口报》、《中国人口网》等媒体,将遴选委员会表决结果公示10天。 (五)颁奖。拟于2011年1月举行第七届中华人口奖颁奖活动,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2号2444信箱,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zhrkj2010@126.com 专用电话:(010)62174989 办公电话:62179002、62173494(传真) 联 系 人:杨 燕、王 淼 此《通知》及第七届中华人口奖评选表彰相关信息,均可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网站(http://www.cpwf.org.cn/)查询、下载。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科 学 技 术 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中华人口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口奖设奖宗旨是:表彰和奖励为推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国际友人,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人口意识,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条 中华人口奖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奖。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主办;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妇女联合会、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国人口学会、北京大学参与协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中华人口奖设遴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专家组成,是遴选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 遴选委员会下设组织工作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负责中华人口奖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组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中华人口奖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第三章 奖项与遴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中华人口奖为终身荣誉奖,每三年举办一届。 第七条 中华人口奖设三个常设奖项:荣誉奖、工作奖、科学技术奖。每届常设奖项获得者一般不超过十名。 中华人口奖设三个非常设奖项:特别荣誉奖、国际合作荣誉奖、特别贡献奖,每届各奖项获得者一般不超过二名。 以上奖项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第八条 常设奖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荣誉奖: 1.曾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现已不再担任公职的社会著名人士; 2.长期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有重要贡献,现已离退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人员。 (二)工作奖: 1.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以及相关部门中对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突出贡献的实际工作者; 2.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界人士; 3.在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本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省级(含省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 (三)科学技术奖: 1.从事人口科学、人文科学等相关科学研究,在理论创新与指导实践,普及人口理论、发展人口教育等领域有突出建树的人员; 2.在生育调节技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性与生殖健康的研究与开发等方面有重要发明创新,应用效果显著的科研人员; 3.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并对该领域的发展有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 第九条 非常设奖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特别荣誉奖: 曾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现已不再担任公职、已离退休或已故的社会著名人士。 (二)国际合作荣誉奖: 积极支持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并有突出贡献的外籍华人和国际友人。 (三)特别贡献奖: 为中国人口福利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内外组织和个人。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中华人口奖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口奖评选程序包括:推荐、资格审核、初选、表决、公示。 第十二条 各主办、协办单位对本系统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后报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其他部门或单位可直接向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三条 组织工作委员会委托中国人口学会、人口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对科技奖的候选人进行初评。 第十四条 组织工作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议、评选、表决,按中华人口奖常设奖项奖励名额1︰1.3的比例、非常设奖项奖励名额1︰1的比例,向遴选委员会提交最终表决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遴选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组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人员名单进行表决。表决结果通过中国人口报、中国人口网等媒体公示10天。
第五章 奖励与奖励基金
第十六条 中华人口奖奖励方式: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 向常设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发放奖金人民币5万元。 向非常设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 第十七条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立中华人口奖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以及荣誉证书、奖章制作和工作经费。 专项奖励基金的来源渠道是: 1.中央财政专项拨款; 2.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 3.国际性组织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通过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取得中华人口奖奖励的,一经查实,由遴选委员会撤消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奖章、奖金,并终身取消其参选中华人口奖的资格。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第七届中华人口奖遴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李 斌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 翟卫华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王伟中 科学技术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杨士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委 员: 陈小娅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刘 谦 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勾清明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委纪检组组长 赵白鸽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江 帆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培安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崔 丽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洪天慧 全国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潘贵玉 民进中央副主席,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杨玉学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 赵炳礼 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理事长 谢国明 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胡 恩 中央电视台副台长 严仁英 北京大学妇儿保健中心主任 张纯元 北京大学教授 附件3:
第七届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赵炳礼 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理事长 委 员: 杨春光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三局副局长 董俊山 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巡视员、副局长 高 洪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 马燕合 科学技术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 黄双全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秦怀金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 陈 立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主任 赵延配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 于学军 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司长 张春生 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司长 张 建 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司长 张世琨 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服务司司长 薛启谊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司长 金小桃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司长 汝小美 国家人口计生委国际合作司巡视员、副司长 杨云凯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驻国家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冯乃林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 薛 虹 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司长 王卫国 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部长 李艳秋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 杨文庄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龚 雯 人民日报社经济社会部副主任 朱 彤 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 梁晓涛 中央电视台总编室主任 翟振武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 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杨文庄(兼) 副主任:郭 梅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巡视员 蓝 野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 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附件4: 第七届中华人口奖 候选人登记表 序 号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地 区________________ 奖 项________________ 第七届中华人口奖组委会 二○一○年九月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第2、3页内容由推荐单位填写;

2.填写时请用钢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3.申请奖项类别是指申请工作奖、科学技术奖、荣誉奖中的一项;

4.从事人口工作年、月是指参加(包括主管或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年、月;

5.现已离、退休的老同志的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栏填离、退休时的单位和职务、职称,并填写办理离(退)休手续时间。

6.受奖励情况是指获得国家和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奖励,按获奖时间、获奖名称、获奖原因、授奖单位填写;

7.主要事迹和成果请突出特点,归纳几点列出。成果包括创造、发明、理论或观点、著述等。有科学发明和获奖者请附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如有其他需说明的内容,可填在备注栏中。

9.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签署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照片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 历

 

参加工作年月

 

从事人口工作年月

 

籍 贯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参加党派社

团及所任职务

 

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信箱

 

一、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以后填起)

 

二、受奖励情况

 

三、主要事迹和成果(1200字以内)

备注: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公章)

 

 

推 单

  位

荐 见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公章)

 

 

组 部

织 门

人 意

事 见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公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公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公章)

附件5: 第七届中华人口奖被推荐人选事迹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及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现工作单位职务及任现职年月(离退休同志填当时单位、职务和时间)

 

从事(包括主管或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年月及年限

 

推荐单位

 

推荐选项

 

推荐理由(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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