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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阳江海陵岛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10]2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阳江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阳江市物价局报来《关于广东阳江海陵岛风电场申请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阳价呈〔2010〕12号)悉。根据我局《关于完善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粤价〔2007〕2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阳江海陵岛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89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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