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展示技能人才风采,选拔表彰优秀技能人才,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9―11月举办第二届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突出以用为本、选拔技能精英”。 二、大赛组织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商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园林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组委会。 主 任:马正其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丁先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季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成 员:黄建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卢建辉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向远春市委组织部秘书长 万相兰市委宣传部秘书长 刘大卫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刚市经济信息委总工程师 梁 震市科委副主任 黄 伟市商委副主任 罗 聪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马 川市园林局局长助理 张 莉市工商联副主席 张 果团市委副书记 弓 卡市妇联纪检组长 马 军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建辉同志兼任。 三、大赛项目 大赛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主体工种进行。 (一)制造业。 竞赛项目:汽车焊装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 (二)电子信息业。 竞赛项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设备装接工、软件开发与测试员、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修工。 (三)医药化工业。 竞赛项目:化学分析工。 (四)现代服务业。 竞赛项目:金融和投融资服务、园艺创意设计、宴会摆台、百货营销技能展示、咖啡师、调酒师、美容美发化妆和家政服务。 四、大赛奖励 (一)选手奖励。 大赛各职业(工种)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直接推荐参评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并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相应等级颁发高一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竞赛标准为高级工及以上的各职业(工种)一等奖获得者,授予“重庆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对其中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重庆市劳动模范”。其他决赛参赛选手,竞赛理论、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者,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单位奖励。 1.优秀组织奖:根据有关单位大赛初赛的组织和决赛的组队参与情况,由大赛组委会评选优秀组织奖; 2.特别贡献奖:根据有关单位在技能大赛中作出的实际贡献情况,由大赛组委会评选特别贡献奖。 五、其他事项 (一)举办第二届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是今年全市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大赛办成全市技能精英竞技的盛会,办出水平,办出影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动员,搞好预选赛,选拔优秀选手参赛。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选手食宿自理。 (三)本次大赛的其他具体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飞,联系电话:023―63890699(传真) 地 址:市人力社保局大溪沟办公楼(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3号)7042室 邮 编:4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