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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宜春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宜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10]1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建平 副市长 副组长:易文扬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建军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邱 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廖小中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宁惠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良义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左细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彭泽荣 市审计局副局长 付子羊 市工信委副主任 黄维(亻+毛)  市民营企业局副局长 陈建选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廖小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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