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克州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8〕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克州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古丽夏提·西尔艾力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鲁光彩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不力米提·铁力瓦尔地州发改委党组书记
吐逊白克·木哈什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
吾曲孔·买买提肉孜州卫生局局长
成 员:阿迪力·阿不都克里木 州教育局局长
阿不力克木·依沙克州民政局局长
莫合德尔·加帕尔 州司法局局长
李文清克孜勒苏报社总编
艾山·托合提巴依 州公安局副局长
艾尼瓦尔·赛来州广电局副局长
阿曼古力·司马义 州人口与计生委副主任
艾斯卡尔·白西尔 州卫生局副局长
郑文彪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吐尔地·吐尔干州疾控中心副主任
迪丽拜尔·吐尔逊 州妇联副主席
克州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吾曲孔·买买提肉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吐尔地·吐尔干同志兼任。
克州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定期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实行目标考核;
(三)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合作与交流。
克州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卫生部门
1、 制定全州结核病防治规划,制定包括经费预算的年度防治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结核病防控措施;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2、 组织执法单位对防治措施及防治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例会制度;
4、负责病情报告和统计报表,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机构、培训防治人员;
5、组织、协调多部门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3.24世界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二)发展改革部门
将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自治州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三)财政部门
把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定期对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宣传部门
组织新闻媒体,免费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党和政府的免费政策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五)教育部门
1、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将有关知识列入中小学授课的内容;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及学生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六)民政部门
负责对因结核病致贫的特困户,给予救济和帮助。
(七)司法部门
负责羁押人员的结核病查治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结核病检查和隔离治疗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八)自治州残联、自治州妇联
协助做好残疾人、妇女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