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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大同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08]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大同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做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2008年3月18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发[2007]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农村电影工作。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家广电总局已将我市列入山西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试点城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文化工程、扶贫工程、德政工程,作为落实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群众文化权益保障、落实服务“三农”、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措施,全力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各县区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依据。

二、做好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
建立健全由文化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门参与的县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领导机制,按照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层层分配落实目标任务。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思路,深化农村电影改革。大力发展市农村电影院线制,保证我市农村电影映出覆盖面100%,一村一月的映出率达到100%。全市农村电影可以跨地区映出,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要按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办公室下达的电影映出任务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三、积极推进农村电影体制改革
(一)大力发展院线制
院线制符合电影发展规律,是深化农村电影改革的重要方向。按照广电总局要求,我市已成立了“大同市大影农村电影数字院线公司”。各县区放映队要积极加入,做好农村电影工程工作,实现跨县区经营、规模化发展。市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实行企业化、现代化经营管理,统一品牌、统一供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公益版权节目和政府场次补贴,院线公司在映出场次补贴费中可以取得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但不能超过20%, 80%必须保证发放到放映队,国家资助的设备可以提取10%的折旧费。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原则上一个地级市院线公司建一个数字电影地面卫星接收站的要求,市院线公司要尽快申请办理,为所属农村电影放映队供片,卫星接收站的审批安装程序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加快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发展进程
电影放映技术正迅速从模拟技术向数字化技术转变,数字化放映是电影一场深刻的技术革命。各县区要加大数字电影设施设备的投入,切实把推广数字化放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全面提升农村电影发展水平。各县区组建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办公室要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制定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和数字化放映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

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农村电影工作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文化、发改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与协作,制定完善规划,争取资金,落实政策,形成合力。除中央、省、市财政投入外,县区财政的配套资金要落实到位,重点用于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和提供放映场次补贴,到2010年实现全市农村电影数字化。
(二)建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机制
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是实现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目标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对农村电影放映给予场次补贴,每场放映补贴100元,中央、地方各负担50%,其中地方财政负担比例由省、市、县三级共同负担,比例为4:3:3。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补贴资金,创新补贴方式和管理方式,努力建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新机制。县区文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资金补贴管理办法,规范经费管理各项工作。公益放映场次补贴可实行“先放后补”的办法,明确资助范围、项目、额度、程序、对象,由财政与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核定的放映场次,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由院线公司向文化、财政主管部门申报领取后,保证足额兑现并按时发放到放映队。财政部门要加强放映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惩处各种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和落实。
(三)要建立完善的政府资助设备运行维护机制
政府资助的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属于国有资产,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由文化主管部门或委托招标一给农村数字院线公司经营,可以采取其它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和农村数字院线公司负责对政府资助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各县区要建立放映设备登记、分配、使用、维护、检查制度,确保每套放映设备与放映队、放映场次挂钩,实现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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