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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村镇统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吉林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吉建村[2008]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村镇统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建村〔2008〕10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

2007年,各级村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统计工作认真负责,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调动广大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村镇统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省建设厅研究,决定授予长春市建委村镇处等4个单位“全省村镇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朱志龙等13名同志“全省村镇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创造新的佳绩。各级村镇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村镇统计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村镇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吉林省村镇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吉林省村镇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管理处

吉林市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管理处

通化市建设委员会村镇科

白城市建设委员会村镇科

二、吉林省村镇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朱志龙长春市建委

钱 进九台市建设局

刘永强吉林市建委

赵玉锋磐石市建设局

李海业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局

张庆余东丰县建设局

夏 玲通化市建委

吕殿斌柳河县建设局

刘宇辉白山市八道江区建设局

王贵臣白城市建委

孟祥龙大安市建设局

张宝春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局

郝宪东龙井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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