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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发部门】 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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