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市教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教育督导室,江北教育处:
现将《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8年工作要点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市教育局确定的工作指导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促进教育公平,高度重视教育质量,密切关注教育民生问题,有效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推动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制确定的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推进全市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1.认真做好2007年度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比表彰奖励工作。
2.根据省2008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评估实施要点及指标体系、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市教育局工作要点,研制2008年度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及评估指标体系,突出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制确定的教育重点工作,加大其权重,使责任目标的导向作用更加明显,更具有推进作用。
3.强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过程管理,改进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加强经常性的监督。
二、做好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工作,促进县域教育的健康发展
4. 组织县(市)区认真做好《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年度综合报表》的填写工作,保证报表数据真实准确。
5.指导县(市)区认真做好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自评工作,把立足点放在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通过自查和整改,切实推动县域教育发展。
6.认真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改进实际工作。将自查推进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之中。同时配合省做好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
7、认真执行年度县(市)、区自评报告和市(州)督导检查结果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向省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8.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加强对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督导评估,力争使蛟河市职教中心通过省重点职业学校评估验收进入省“百强校”行列。
9.对已经通过省评估验收的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县级政府兑现承诺,加大投入,加快职教中心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成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任务。
四、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促进教育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解决
10.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督导,促进新课程实验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落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11.开展重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促进学校坚持内涵发展,拓展功能,办出特色。
12、组织开展“质量万里行”形式的随机督导,以农村教育为重点,突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控制学生辍学等重点内容,对乡镇和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强化制约机制。
五、按照省下发的新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学校督导评估实验,推进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机制改革
13、组织指导县(市)、区和学校按照省下发的新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学校督导评估实验,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学校标准化办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督导评估机制。
14、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机制研究”分课题研究,力求实效。
15.深入探索校长、教师和学生评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完善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六、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教育督导自身建设
16.加强组织建设,聘任第二届兼职督学。
17、加强处室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督导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按照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机关的要求,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兴研究讨论之风,坚持面向基层开展调研,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督学的专业化发展。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教育督导的良好形象。
18.开通吉林市教育督导主页,实现信息互联,搭建督导战线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