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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对2007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给予表彰的决定


【颁发部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8]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德宏州人民政府对2007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给予表彰的决定
(德政发〔2008〕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姐告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2007年,全州上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责任制。根据州人民政府2007年初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二00七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关部门组织考核组对全州各县市完成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表明,各县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一、200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一等奖

潞西市人民政府

瑞丽市人民政府

二、200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二等奖

陇川县人民政府

盈江县人民政府

梁河县人民政府

三、200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鼓励奖

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

姐告经济开发区管委

希望各县市人民政府在新的一年里,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努力完成2008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为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德宏州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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