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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文字号】 鄂保监产险[2008]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8]2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公司迁址验收的请示》(鄂太保产(2008)第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b段。

二、该支公司应持新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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